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国与社会主义——市场改革与阶级斗争
第2章 中国的经济转轨
■Martin hart—Landsberg & paul Burkett著 方闻 译
当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们于1978年宣布他们的市场社会主义改革方案时,他们辩称,有必要克服该国日超严重的经济停滞和浪费问题,而这些问题是由毛泽东时代过度集中的国家计划和生产体系所导致的。中国1980年代的高速增长和工业转变使得许多左翼人士——既有中国国内的也有国外的——深受鼓舞,他们将市场社会主义视为实现持久增长、商品和服务平等分配,以及经济决策中的新型民主参与的有吸引力的工具。
然而,尽管左翼的很多人心存各种希望,我们的意见仍然是,中国的市场社会主义改革并未将该国导向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而是导向了一种日渐等级化和残忍的资本主义形态。在这一章里,我们试图回答这样的问题: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被看作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更新的改革进程,是怎样和为什么最终导致资本主义复辟的。
对此问题最容易的回答是,改革进程受到了那些害怕失去其特权的党的精英分子的劫持。面对人民的各种变革要求,他们试图寻找一种改革方式,以使自己能够实现对国家财富的更为牢固的控制,并且引领自己通过试验和过失拥抱“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
虽然,党的精英分子确实从正在继续的资本主义复辟进程中获得了益处,对此已经很少存在疑义了,我们还是认为,导致这个结果的不仅是单纯的贪婪。正如我们在下文中所讨论的,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复辟也是改革进程自身产生的结构性矛盾的结果。仅管每个国家的经验都由特定的历史因素所塑造,并且因此而具有独特性,我们仍然相信,对中国经验的这种理解为各处的社会主义者都提供了重要的教训。更明确地说,我们相信,中国的经验为否认市场社会主义作为一种赋予工人权力的、稳定而进步的形式之可行性的意见提供了强有力的论据。
后毛泽东时代经济改革的历史背景
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国奉行的社会主义建设战略,强调重工业、集中的经济计划、生产手段的国有以及党对政治和文化生活的控制。中国革命和由此产生的国家政策在以下方面取得了成功:结束了外国对中国的控制和农村地区的封建关系,实现了充分就业和基本的社会安全,并为劳动人民带来了普遍平等。
然而,为取得这些广泛而重要的成就,付出了巨大的社会代价,与“大跃进”(1958-1961年)和“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相伴的动荡,导致了巨大的不稳定和人员死亡。由于党拒绝实行工业民主。包括反对工人在企业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城市工人的受挫感也不断增加。唯一合法的工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被证明是毫无帮助的。(注一)他在党的严厉控制下运作,主要职责是提倡生产和劳动纪律。(注二)在(1949-1952)、1956-1957年和1966-1967年间,发生了为获得更高的工资、更多的自行组织和自主的工人罢工。(注三)对于这些有组织的尝试,以及作为这些运动基础的和由其产生的政治倾向,杰基·希恩(Jackid Sheehan)作出了一些判断:
到了1957年春未,百花齐放运动和由前一年积聚起来的工业中的不稳定浪潮达到了高峰,党的权威面临的不仅是个别人的不满,而是一部分劳动者有组织的群体性反抗。自治的工会被组织起来,通常名为“冤情申诉会”(译注一),而且,尽管这样的团体许多都局限于某一单个企业之内,但是,也存在企业和地区之间对于行动的某些联络和协调……工人们自己知道,既然所有的事情,从工资的等级到学徒的期限,都在所有行业和地区实行统一的标准,那么,他们所经受的困难一般而言都是国家在个人和管理方面的决策的直接后果,因此,“他们的大量暴怒都指向了在工厂、政府、党和工会工作的干部。”(注四)
人民对于经济、政治和社会趋势的日益增长的不满,最终导致了1976年4月5日“天安门事件”的发生。在前一天,一个纪念亡者的传统节日(译注二),多达50万名中国人在天安门广场放置了花圈和诗歌,以怀念周恩来(他于当年1月去世)。因为周恩来曾经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是受到红卫兵的批评(部分是因为他保护了一些受后者迫害的人),中国政府将这一行动理解为对其政策的批评,它“一夜之间拿走了广场的花圈,这导致了4月5日之后一天里激烈而广泛的骚动,工人控制并在各处的工作场所组织了由此产生的运动。由于工人们道出了对于广泛存在的徇私、伪善和不平等的不同意见,政府的镇压是相当残酷的。”(注五)
因而,尽管革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就,中国人民在毛泽东于1976年9月去世时仍远未享受到生活水平稳定而可靠的提高,或者对其经济和政治生活的民主控制。所以。毛泽东的逝世为中国人民提供了一个重估以往的努力、作出新的尝试和促进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机会。
曾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毛泽东批评为“走资派”的邓小平,被证明是一个老谋深算的政治战略家。他能够充分利用刚刚开始的后毛泽东时期的不确定因素,在提倡“团结和稳定”的基础上,迅速恢复了自己的声望。(注六)1978未,他继任毛泽东成为中国的最高领导人。
在公开宣布坚持社会主义的承诺的同时,邓小平追求的是创造他和其盟友所谓的“市场社会主义”。他们的观点是,主要因为毛泽东的政策过于空想化,而不能保持对客观形势的科学了解,他已经使国家处于一种悲惨的经济状况之中。他们辩称,党最紧迫的任务是帮助增强国家的生产力,这就要求引入市场力量。只有市场力量能够克服中国现存的停滞状况,并确保推动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进程所需的经济进步。(注七)
事实上,1970年代末的中国的经济,尤其是在工业方面,远非处于灾难状态。例如,从1952年到毛泽东时代结束,工业产量以年均11.2%的速度增长。尽管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1966-1976年)期间存在对生产的破坏,工业生产仍然在以年均超过10%的速度发展。(注八)而且,这些进展是在很少外援的情况下取得的。实际上,除了1950年代期间苏联的援助外,中国面临的是一个不利的经济环境。结果,中国是第三世界中为数很少的在进入1980年代时没有外债的国家之一。
总体而言,农业的发展远没有这么成功。例如,食品生产仅能勉强适应人口的增长。正如莫里斯·迈斯纳(Maurricc
Meisner)所言:
在毛泽东时代的最后整二十年,农村的生活水平实际上陷于停滞,在一个低得可怜的基础上,每年增长不足1%。后1952年至1975年,尽管工业总产值增长了十倍,农业产量只增加了两倍。即使那些进展也是在巨幅增加农业劳动力规模情况下取得的(注九)
造成这一可怜记录的原因包括:对农业投资不足,为了资助重工业而保持对农产品不利的交易条件。以及在人民公社制度下普遍存在的农业管理的专权和缺乏灵活性。(注十)与此同时,通过人民公社制度,中国的农民在公共卫生、住房、教育、和社会安全方面确实享受到了富有意义的进步。此外,“1949年之前存在的财富的严重两极分化消失了。”(注十一)即便就生产本身而言,中国的农业部门也仍然比许多别的第三世界国家做得好。正如马克·塞尔登(Mark
Selden)所指出的,“1977年,中国以(与印度相比)少14%的可耕地,生产了人均多30%至40%的食品,并且在多出50%的人口中实现了公平得多分配。”(注十二)
尽管如此,在毛泽东时代结束时,中国的经济面临着严重的、日益增长的问题,这些问题只能通过采取新的国家政策来加以克服。在经济发展更为复杂化的同时,经济计划变得过分集中,不能有效而迅速地对人民的各种需求作出反应。某些商品生产过剩,而另一些则供不应求,运输和分配缺乏效率,还存在产品质量差的难题。
在工业生产的组织方面也存在各种问题,生产率在下降,只是通过不断扩大资本投入和增加工业劳动力才维持了产量的增长。工厂在为其提供终身职业的条件下雇用工人,这意味着,在许多情况下,工人被雇来从事的活动毫无效益,工资在全国范围内确定,而且基本冻结在1956年的水平。此外,工人很少得到机会或鼓励,以对生产条件进行控制并根据需要对其加以改造。
经济也由于投资不平衡而受到损害,以牺牲轻工业和农业为代价,过多的资金被投入到重工业中。农民深受这一战略之苦:他们被迫把自己的产品以低价卖给国家。工业工人则苦于消费品的缺乏。
“文化大革命”是重振制度的一次尝试,但也产生了消极的后果,这些后果不仅是对生产、投资和技术进步的破坏。它并未通过加强劳动人民的集体组织而赋予他们权力,而是通过上层精心组织的、持续不断的运动使他们变得筋疲力尽,降低了社会和道德诉求对他们的吸引力。而且,随之而来的是重新强调党对生产和社会各个层面的等级森严的控制。(注十三)例如,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会基本上暂时停止了活动。当其于1970年代末恢复活动时,它们被改组以确保党对其活动的更大控制。(注十四)
简而言之,制度在磨损,而且,工人与农民的不满在增长。迫切需要在中国过去成就的激励下进行建设,同时赋予工人和农民权力,以创造新的决策和计划结构。别的且不论,这意味着,在经济和政府决策方面实行调整和分权,以增加有关的生产者对其劳动条件和产品的直接控制。遗憾的是,这并非毛泽东之后的政府回应人民对于变革的要求的方式。
后毛泽东时代的改革进程
邓小平领导下的党认为,解决中国的经济问题需要提高国家的生产力,而不是进一步试验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而且,按照邓小平的观点,对市场的更多运用是提高生产力的最佳方法。市场将有助于克服过去的集中决策带来的问题,并且为更有效率地利用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资源留下充分的余地。预言的结果是,将出现更快的增长和技术进步,加上消费量和消费者福利的持续增加。
使中国经济市场化是党的决定。不存在试图通过加强市场力量以解决中国的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的群众运动。正如罗伯特,韦尔(Robert Well)所言:
“市场”被政府的命令强加给中国人民,这在强行结束毛泽东领导下发展起来的农村人民公社制度方面表现得尤为显着,取而代之的是单个家庭的承包制度;在国有企业和所有其他主要的社会公共机构,包括学校在内,社会主义形式的群众公共福利均被同样迅速地强制撤消。(注十五)
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尽管开始市场化可能曾经是党的决定,市场的规则很快就被证明是无法控制的。改革进程的每个阶段都会产生新的紧张和矛盾,而它们只有通过进一步扩大市场的力量才能得到解决,这导致了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日益巩固。因此,情形并非如改革者所企图证明的那样,是“利用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事实已经是,市场社会主义“利用社会主义来建设资本主义”。(注十六)
改革进程:第一阶段(1978-1984年)
在1978年12月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更多地运用市场力量,作为实现“向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历史性转变”的关键。党要求给予地区和省级计划机构更大的许可权,让国有企业经理拥有更多的组织生产的权力,并且鼓励包括合作企业和私营企业在内的更加多样化的生产方式。按照党的声明,经济活动的总体结构和方向仍将由集中的计划决定,但是,现在,新的增长将越来越多地通过这些新近得到加强的经济角色的活动来推动和组织。构成这一新的道路的基础并赋予其连贯性的核心因素是,对市场的创造性的和灵活的运用。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将受到新的追逐利润的自由的刺激,而且,市场力量将确保它们各自的决定既对人民的需要又对党制定计划的全部初衷迅速作出回应。
1979年初,改革首先在挑选出来的几个城市实施。国家推进市场社会主义的努力的核心是创建一个劳务市场。如果不能自由地分配“劳动力资源”,经理们将无法按照市场信号合理地调整生产,从而提高经济的总体效率和生产率。因为政府明白,这一政策损害了中国革命的一个重要成就,它由通过小规模的实验方案进行的劳务市场改革开始,按照这些方案,被挑选出来的企业的经理们得到授权,他们可以中止终身雇佣合同、惩罚工人,甚至关闭某些无效率的公司。
1983年,国家采取了一个重大步骤,它命令国有企业在合同的基础上雇佣新的工人,这意味着他们的受雇时间受到限定,而且没有正式的国有企业工人所享受的职业安全和福利。(注十七)“到1987年4月,中国的国有企业已经注册了751万名合同工,约占工业劳动力总人数的8%”而且,另外的600万名国有企业工人面临“将导致他们成为合同工的用工改革”。(注十八)合同劳动制度的一个明显的后果是,在产业工人阶级内部增加了不平等和分裂。
挑选出来的国有企业还得到允许,在完成计划指标之后,生产并以高于政府的定价出售商品。另外,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还被允许,保留它们的一部分利润用于投资和奖金发放。(注十九)
作为改革进程的一部分,私营部门也得到了新的鼓励。开始时,私营企业被限定雇用少于7个家庭成员和“学徒”。然而,那个限制很少得到执行;1987年它就被完全废除了。私营部门的劳动力总人数从1970年代末的24万增加到1981年的110万,和1984年的340万。(注二十)
同时,国家鼓励城市集体企业的发展,其中包括一些具有相当规模的生产轻工业消费品的企业、较小的生产传统手工艺品的工业企业,以及相对较大的零售和服务公司。尽管起初它们对国有部门存在依赖,城市集体企业是(以利润为导向的……而且,它们中的许多实际上是私营公司,为了获得商品供应、信誉和税收方面的便利而戴了一个伪装的“红帽子”)。(注二十一)集体企业的工人完全是工资劳动者,而非所在企业的主人。此外,他们享受不到国有企业工人的职业保护和利益,而且得到的报酬通常也比后者低。表3显示,截至1980年代中期,在制造业和国内贸易业的总就业人数中,城市集体企业已经占了相当大的份额。
表三:国营企业与城市集体企业在总就业人口中所占的份额
|
国营企业分额(%) |
城市集体企业分额(%) |
年份 |
制造业 |
国内贸易 |
城市居民 |
制造业 |
国内贸易 |
城市居民 |
1978 |
45.9 |
79.6 |
78.3 |
21.5 |
15.1 |
21.5 |
1980 |
44.1 |
73.7 |
76.2 |
22.8 |
17.2 |
23.0 |
1985 |
40.1 |
34.7 |
70.2 |
21.7 |
31.1 |
26.0 |
1990 |
39.4 |
33.4 |
60.7 |
20.6 |
26.8 |
20.8 |
1991 |
39.4 |
33.1 |
61.1 |
20.2 |
26.2 |
20.8 |
1992 |
38.7 |
32.3 |
61.0 |
19.2 |
24.8 |
20.3 |
1993 |
37.1 |
29.3 |
59.8 |
17.2 |
21.5 |
18.6 |
1994 |
34.6 |
26.9 |
60.1 |
15.8 |
18.3 |
17.6 |
1995 |
34.0 |
24.7 |
59.1 |
14.5 |
16.2 |
16.5 |
1996 |
33.0 |
23.4 |
56.4 |
13.8 |
14.8 |
15.1 |
1997 |
31.3 |
21.6 |
53.1 |
12.9 |
13.3 |
13.9 |
1998 |
22.6 |
14.9 |
41.9 |
8.9 |
8.9 |
9.1 |
1999 |
20.3 |
12.8 |
38.2 |
7.7 |
7.3 |
7.6 |
2000 |
17.6 |
11.3 |
35.0 |
6.5 |
6.1 |
6.5 |
2001 |
14.8 |
9.4 |
31.9 |
5.3 |
4.6 |
5.4 |
注:国内贸易包括批发业与零售业以及餐饮业。
来源: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of China, China Statistical Yearbook 2002(Beijing:china
Statistics Press,2002)
尽管采取了这些积极行动,在(改革进程的)这一阶段,国有企业仍然保持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计划仍然指导着大部分的经济活动。例如,直至198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依然雇用了近70%的城市工人。不过,正如表3所示,与1978年时拥有城市就业者78%的份额相比,这一数位还是表现出了显着的下降。国有企业就业者的相对减少在国内贸易部门尤为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甚至在改革进程刚开始的时候,国家就将吸引外国跨国公司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原因之一是,外国企业被认为是引进党所希望鼓励的,以资本主义为导向的市场原则,并使其合法化的最好工具。党不能指望立即将国有企业转变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公司。经理和工人们对市场化进程很少有经验,而且,预计他们中的许多人出于各种原因会反对该进程。另一方面,在组织和指导其经济活动方面,外国企业被认为理应得到、并且可以准予大量自由,因此,他们就能够为渴望进行的国内生产关系的调整提供样板和激励。
因而,1979年,邓小平在广东和福建省沿东南海岸为外国投资者指定了四个经济特区,开始实施他所谓的“开放”政策,他辩称,作为学习在市场经济中如何行事的“学校”,外国投资将有助于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并带来新的技术。这些特区被广泛宣传,但是在吸引许多投资方面起初并不是非常成功。为了试图鼓励更多的外商直接投资,1983年,中国政府放宽了对合资企业中外资的限制性规定,并且允许外商独资企业存在.
城市改革进程的最初影响之一是价格上的上涨。国有企业开始将销售目标转向不受控制的市场,在那里他们可以索要更高的价格。私人生产商跟着这样做。按照官方的说法,价格1979年上涨了6%,1980年上涨了7%,实际的通货膨胀率要更高。通货膨胀使得国有企业工人的工资贬值,为了努力阻止工人反对改革,政府向国有企业追加了资金,以便他们可以提高工资。这种额外的开销使政府预算出现赤字,1981年,国家开始发行公债以筹集资金,这是1950年代初以来的第一次。(注二十二)
一些国有企业的关闭和政府强加于国有企业的新的劳动规定也导致了失业。政府应对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加强对私管和集体企业的支持,这部分地是因为它们的活动不依赖于政府的资金。
1981年,由于通货膨胀和工人对用工改革的抵制产生了对于社会和经济不稳定的担心,国家决定,暂时终止其城市改革的尝试。它减缓了经济活动的速度,并且对国有企业的活动,尤其是销售和定价,重新实行集中控制。
在城市改革实施后不久,国家开始努力改革农村经济,目标是,通过以市场为基础的改革增加农业生产。1979年春,政府将粮食征购价格提高了20%,并且为农民超出限额出售给国家的粮食提供50%的加价。他同时还提高了其他农产品的价格。(译注三)(注二十三)另外,它削减了国家对农村市场的管制,并提高了人民公社内部私人自留地规模的法定限度(注二十四)
1980年9月,政府采取了改革进程中的另一个重要步骤:它下令对农业生产实行非集体化。非集体化过程包括一系列阶段,在此过程中,以人民公社为基础的制度被以家庭为基础的家户生产制度所取代。到1981年,全部农户中有近98%按照这一新制度的逻辑行事,利用集体的土地生产农产品以供在市场上出售。虽然在理论上土地仍然属于公共财产,实际上,它已经变成了承包了其使用权的家庭的私产。(注二十五)1983年,政府公布了新的规定,从1984年起,允许土地承包者使用雇工进行生产,或者将土地出租给佃农。到1980年代末,土地承包者已经有了将其出租、售卖或传给自己的继承人的全部权利。
人民公社制度的终止,也带来了政治和经济权力向新的政府实体的转移。1982年12月通过的宪法将以前人民公社所拥有的政治和行政权力赋予了新成立的乡镇和村政府。人民公社的工业资产也归这些政府所有,并被改组为乡镇企业。
对进步人士,特别是中国之外的进步人士来说,中国改革战略的一个很大的吸引人之处是乡镇企业的崛起。左翼对国家社会主义(译注四)的批评主要集中于,对国有企业高度集中的控制和自上而下的管理所带来的缺乏民主和浪费。因为乡镇企业据说是由集体组织并以市场为导向的,他们被视为一个有希望的可供选择的组织形式。
乡镇企业的数量增加很快,从1987年的115万家增至1993年的2500万家。(注二十六)到1993年,乡镇企业已经雇用了超过1.23亿名工人,而在1978年时这一数位为2800万(见表4)。,这些企业从未作为赋予工人权力和促进社会主义的工具发挥作用。实际情况是,很少乡镇企业属于工人可以参与决策的集体经营;他们实际上是“带着伪装的私管企业”。(注二十七)在许多情况下,个别的政府领导人通过任命经理和指导收入分配对他们实行管理。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事实上是合资企业,外国资本通过对董事会的支配,在其中处于控制地位。他们可以而且确实会破产。通常,工人中许多是临时工,管理人员有权随意雇用和解雇他们。(注二十八)
此外,工人的收入一直很低。至于乡镇企业,(被透露不受许多旨在保护城市工人的权利和工作环境的规定的约束。在这样的工作场所,工会通常不存在或者处于瓦解状态,而且,它们的福利、权利、卫生和安全记录都非常差)。这并不令人感到到意外。(注二十九)研究结果已经显示,“通常、乡镇企业工人获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起薪,而必须通过加班和计件的定额奖金来挣得其余的部分。甚至连起薪都没有保障,因为最低工资是由当地的乡镇当局设定的,而乡镇当局的物质利益——既包括公共利益,也包括私人利益——与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密切相关。”(注三十)其实,乡镇企业的“竞争力和利润率”主要建立在“极其廉价的农村劳动力的大量供应”的基础上,由于人民公社制度的瓦解和单个农民家庭的贫困化,这些劳动力被解放出来。(注三十一)
就其对就业的贡献而言,199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在绝对和相对值上都达到了顶峰。自1996年以来,无论是乡镇企业工人的绝对数量,还是其在劳动力总量中所占的比重都在下降,尽管其仍然在农村的就业人口中占相当大的比例(见表4)。在很大程度上,这种趋势是强调私有化的好处的新的国家政策所导致的。乡镇企业衰落的一个后果是,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根据大部分报导,目前已远远超过1亿人)季节性地移民至城市地区以寻找工作。在那里,他们组成了一个巨大的廉价劳动力库,私营企业可以用其来惩罚城市的产业劳动者。(注三十二)
前文强调过的农业政策的改变,导致了农业产量在1978年至1984年间的大增长。按照达斯纳的说法,这“可能是中国农业史上经济方面最成功的时期”。(注三十三)农村的总产值,包括乡镇和村办企业创造的产值在内,以年均9%的速度增长,而与之相比,在毛泽东时代的最后十年里,这一数位为4%。结果,在1978-1984年期间,农村的人均收入翻了一番。(注三十四)
表四:乡镇企业的就业人口数
年份 |
乡镇企业的受雇人口数(百万) |
乡镇企业雇佣人数占乡村
就业人口数的份额(%) |
乡镇企业雇佣人数占全国
就业人口的份额(%) |
1978 |
28.3 |
9.2 |
7.0 |
1980 |
30.0 |
9.4 |
7.1 |
1985 |
69.8 |
18.8 |
14.0 |
1987 |
88.1 |
22.6 |
16.7 |
1988 |
95.5 |
23.8 |
17.6 |
1989 |
93.7 |
22.9 |
16.9 |
1990 |
92.7 |
19.6 |
14.5 |
1991 |
96.1 |
20.1 |
14.8 |
1992 |
106.3 |
22.0 |
16.2 |
1993 |
123.5 |
25.3 |
18.6 |
1994 |
120.2 |
24.6 |
17.9 |
1995 |
128.6 |
26.3 |
18.9 |
1996 |
135.1 |
27.6 |
19.6 |
1997 |
130.5 |
26.6 |
18.8 |
1998 |
125.4 |
25.6 |
17.9 |
1999 |
127.0 |
25.9 |
18.0 |
2000 |
128.2 |
26.2 |
17.8 |
2001 |
130.9 |
26.7 |
17.9 |
来源:Ming
Lu, jianyong Fan, shejian Liu and Yan “Yan,Employment Restructuring During
China`s Economic Transition,” Monthly Labor Review 125, no.8.(August 2002);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of China, china statist: cal Yearbook
2002(Beijing: China statistics Press,2002)
尽管中国政府企图证明,他的私有化和市场化政策是这些收获的根源所在,真正的功劳应当归于政府提供的更高的农产品价格,以及他将投资转向支持农业和以农村为基础的轻工业。(注三十五)实际上,农业的发展到1985年就停止了。人民公社制度的终结导致了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支持系统的衰败和瓦解。粮食产量下降,农民发现很难养活自己及其家庭,开始抛弃土地去农村或城市的工厂寻找工作。(注三十六)
改革进程:第二阶段(1984-1991年)
党在1982-1983年间冻结城市改革和加紧经济控制,这成功地稳定了城市经济。并且,受到早期农村生产和收入增长的激励,1984年,国家决定重新开始——实际上是加速——其城市改革的尝试。作出这一决策是基于,党认定,通货膨胀和失业应主要归咎于此前城市改革努力的有限性,而且,克服这两个问题的最佳方法是将改革推向前进。当局相信,如果给于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更多的经济自由,那么,他们将能为了降低成本和价格而更好地组织生产。同时,新的鼓励私管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发展的计划,将有助于使失业率保持在一个可以承受的限度之内。
尽管,在最初,党提出市场改革是为了提供一个增加中央计划和国有企业运行的效率和效能的机制,改革的第二阶段实际上包含了向更多地依赖市场力量和非国有部门生产的政策转变。因而,虽然1982年举行的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给予经济计划以「主要的」地位,而市场调节被给予「辅助的」地位(译注五),在1984年举行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党采用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概念,从而提高了市场力量的地位。(注三十七)
更明确地说,新的改革措施包括了对国有企业的集中控制和支持的进一步消减。在过去,国有企业从国家那里接受其所需的全部资金,作为回报,它们将所有收入上交给国家。新的改革措施结束了这种关系。现在,国有企业被要求通过保留(税后)利润和向国有银行系统贷款,而非接受国家的拨款,来为其运行筹措资金。“因为贷款是生息的,而且必须偿还,当局就想当然地认为,贷款将激励工厂负责人以更为审慎和在经济上更合理的方式利用稀缺的资金,从而缓和某些商品过剩而同时另一些产品持续短缺的严重问题。(注三十八)
国家也改变了其与地区和省级政府的预算关系。现在,这些政府单位被赋予了保留其所收取的税入和利润之更大份额的权利,以及如何使用它们的更多自由。这是为了进一步鼓励这些政府单位继续进行投资,并按照市场机会的要求组织其辖区内的企业的生产。
在决定依靠市场力量调整生产和投资决策之后,国家已很少有选择余地,而只能结束对价格的控制。1984年10月,党下令,允许大部分消费品和农产品的价格根据市场力量的要求自由浮动。大多数工业产品的价格也被允许自由浮动,但是要保持在国家计划制定者设置的限度之内。只有基础工业和重要工业的产品,像钢、煤和石油,将继续由中央政府定价。(注三十九)
党对市场力量更紧的拥抱也要求进行新的重大的劳务市场改革。这些改革措施必须确保国有企业经理享有按照市场情况需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自由。1982年,中国共产党已经“在新的宪法中废除了罢工的权利。”(注四十)但是,党关于结束国有企业工人就业保障的计划,是一项甚至更有争议的改革措施。(注四十一)一个折衷方案在党内达成,党下令,1985年10月之前已受雇于国有企业的工人将继续拥有其职业保障和福利,同时,新雇来的工人将在一段明确的时限内被置于一个合同制度之下。(注四十二)此外,如果管理人员感到他们没有足够的工作成效,可以将其解雇。
作为衡量中国的改革进程在多么快地推进劳动力商品化的一个尺度,到1984年,国有企业的正式工人仅占中国工业劳动力(这也包括农村的产业工人在内)总人数的40%。(注四十三)因此,在整个198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在制造业的总就业中占有相对稳定的份额,这掩盖了国有企业工人平均就业安全水平的实际下降。并不出人意料,国有企业工人反对这些导向劳动力双层化和增加管理人员特权的措施。正如杰勒德·格林菲尔德(Gerard
Greenfield)和梁宝森(Apo
Leong)所言:
存在工人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强烈抵制,虽然在官方的说法中,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实施1986年《合同法》的失败,被归咎于官僚主义与人们对为何或如何做缺乏理解。尽管经理们于1988年获得了甚至更大的、得到官方认可的解雇工人的权力,他们还是没有克服工人对于劳动合同制度的抵制。1986年,国有企业中只有6%的工人被置于合同制度之下,到1994年,这一数位增加到了25%。(注四十四)
已经受雇的工人拒绝放弃其职业安全,而且,新就业的劳动者坚持要求有得到安全的国有部门工作的权利,同时,工人对新的合同制度的抵制也带来了劳动生产率的下降。(注四十五)结果,“在被引入工作场所之前,改革措施被(尤其是被工会)作了相当多的重新解释、修正和削弱。”(注四十六)例如,新的以绩效为基础的付酬计划,只是非常局部地得到实施。(注四十七)
同时,国家继续将外国投资放在一个很高的优先地位。1984年,原有的四个经济特区的土地面积被扩大,而且,另外的十四个沿海城市向外国投资开放。1985年,珠江三角洲,(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和长江三角洲三个大的区域(译注六)同样对外国投资开放。实际上,整个沿海地区都已向外国投资开放了。
这种尝试被深圳的所谓“成功”证明为正确,据称,深圳在鼓励出口导向的外国投资方面取得了成功,使自己成为全国“城市改革的先锋”。实际上,深圳远远没有取得成功。(注四十八)在该地区存在许多经济活动,大部分显然是政府在为外国投资者——特别是来自香港的投资者——修建场所。然而,尽管香港的工商企业确实在该地区进行了投资,他们的贡献却被证明是最小的。他们的企业利用了该地区的廉价劳动力,在发展工业技术或进行技术转移方向却甚少作为。它们对增加中国的外汇收入也很少有助益。“在深圳生产的约70%的产品销往中国的国内市场(通常是为了非法获得外币),而非被出口。而且,深圳进口的大多数商品(无论是来自国外还是来自中国的其他地区),并未在该特区自身范围内消费,恰恰相反,被转售给中国内地的买主以非法获利”。(注四十九)
深圳主要发挥的是一个私人非法牟利基地的作用,甚至在这一点已经变得清楚之后,国家仍在继续推行其特区战略。1986年,政府为外国投资出台了新的更为宽松的规定。这些规定包括,降低税收和其他营业费用、在雇用和解雇工人方面给予外国公司更多的自由,以及使它们可以更容易地获得外汇。
1987年3月,作为其提议的沿海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当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要求给予外国投资者新的优惠条件。1987年10月,在向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的一份题为《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中,他宣称,中国“必须以更加勇敢的姿态进入世界经济舞台”,而且,其目标应该是发展一种“外向型经济”。(译注七)(注五十)赵紫阳的战略得到了大会的支持。
像以前一样,改革的尝试几乎立即开始导致严重的经济不平衡和紧张。在追逐利润的自由被增加之后,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提高了其产品的价格,并且开始通过借贷扩大自己的生产能力。地方政府也开始牺牲农田,将其转作工业之用。建筑材料、投资品和原材料的价格飞涨。需求的爆炸引起了进口(特别是基本投资品和机器的进口)的急剧增加。1985年和1986年,中国的贸易天平上显示了相当大的赤字,分别为149亿美元和120亿美元。(注五十一)
通货膨胀也成了一个重要问题。继1985-1987年间每年上涨近8%之后,在1988和1989年两年,价格窜升均超过18%。在北京和其他大城市,物价上涨甚至更多,达到30%。通货膨胀的再次大幅增加迫使政府提高国家工资。这反过来又产生了日益增加的中央预算赤字:1986年的纪录为59亿美元,1987年的新纪录为超过60亿美元,1988年则创下了超过90亿美元的另一个新纪录。(注五十二)这些赤字的资金要通过国家借款来筹措,这反过来又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
通过膨胀、实际工资的下降和贸易与预算赤字等问题的严重性,经过几年的时间,才变得清晰起来。起初,似乎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功。在1980-1989年间,中国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9.7%,与世界上增长速度最快的韩国不相上下。
成功的更为直接的证据来自于,在改革的这一阶段开头的很少几年内,城乡生活水平的得到普遍承认的提高。正如上文所指出过的,1980年代初农业生产的增长和农村工业的建立与发展,导致了农村收入的快速增加。农村收入的增加,加上政府支持轻工业并愿意积累预算和贸易赤字,结合起来确保了对商品和服务的日渐增长的需求,以及这些商品和服务的丰富供应。
然而,人民公社制度的瓦解和农业投入品价格的上涨,最终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困难,到1980年代中期,农业生产开始陷入停滞。农业收入在1978年—1984年间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而年增长率在1985—1988年间只有5%,到1989-1991年间则仅为2%。(注五十二)1984—1987年间,农村工业产量的年均增长率达到37.7%,作为通货膨胀和政府对城市工业政策转变的结果,农村工业在随后的几年里也面临着日益增多的困难。(注五十四)
通货膨胀也沉重打击了城市工人,政府承认,在1987年,20%的城市家庭遭遇了生活水平的下降。(注五十五)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份未公布的报告估计,该年度中国城市人口的实际收入平均下降了21%。(注五十六)而且,由于通货膨胀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加速,尤其是对那些受雇于国有部门的人来说,贫困问题很可能会变得更加糟糕。
由于贸易和预算赤字、通货膨胀、食品短缺和工人骚乱的不断增加,1988年末,政府最后决定中止其改革努力,并通过收紧货币供应与消减银行贷款和投资放慢经济速度。1989年,经济进入衰退期。乡镇企业尤其受到损害,因为它们严重依赖银行贷款。农村失业人数急剧增加,许多失业者开始向城市移民以寻找工作。城市工人对经济条件的抗议也日渐普遍。作为回应,“政府采取了更为强硬的态度”。
国务院总理李鹏吩咐警察对“社会动乱”保持警惕,同时,对媒体的控制加紧了编辑们被告知,不要对经济改革进行批评,不要谈论政治改革,报道在某些地方与波兰相似的产业工人反对价格上涨的罢工事件时要非常小心。(注五十七)
这段历史为中国民主运动的高涨、「天安门事件」以及随后的政治镇压提供了背景,镇压特别针对那些与学生团结一致的、组织了自治工人联合会的工人。在整个1990年,中国政府在政治上保持了其强硬态度,在经济上则维持现状。
改革进程:第三阶段(1991年~现在)
放缓经济速度再次帮助恢复了经济的稳定,激励政府于1991年恢复其扩张性的政策。并且,1992年初,邓小平在对中国南方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巡视时,开创了中国改革进程的下一个阶段。在对经济特区深圳的一次视察中,他断言,“只要能赚钱,对中国来说就是好的。”
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它决定建立一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译注八)(注五十八)当然,市场在中国已经完全可以自由运行了。这一个阶段的改革进程具有深远意义的发展是,党现在已经决定放弃它长期坚持的、将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经济最主要支柱的承诺。
正如W·K·Lau所言:“官方的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曾经被用这样的说法表达,即通过增加国有企业的自主权和经理人员对创造的鼓励、使国有企业服从于日渐增加的市场规则和国家促使其发展的干预措施等方式,搞活大部分国有企业。”(注五十九)然而,现在,中国政府已经决定,不仅通过鼓励非国有部门的更快发展,而且通过对国有企业进行实实在在的私有化,收缩国有部门。
这一步骤要求,对党早先的关于国有部门应该在经济中发挥领导作用的主张,进行小心翼翼的重新说明,以保持中国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一个关于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定。与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观点相一致,公有部门将继续保持“在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这要通过其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来实现,同时,通过在“支柱产业”的企业和“基础产业”中的“骨干企业”中“控股”,国有经济发挥对经济的“主导作用”。(译注九)换句话说,可以想象,私营部门平等地参与军工企业之外所有领域的活动,而国有企业生产“特别的产品”。(注六十)
国家的计划是,将指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将拥有二至五十个股东。股份公司将拥有超过五十个股东,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100个中央管理的国有企业和12500个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被挑选出来实行这种转变,到1998年末,这一工作已经大体完成。(注六十一)
1994年末,私有化政策藉“抓大放小”的口号得到推广。根据这项政策,国家决定,将继续控制1000个最大的国有企业,而“剩下的所有国有企业将可以用来出租或售入私人之手”。(注六十二)通过将国有企业转变为所谓的“股份合作制”,私有化在合法地进行或者无论合法与否实际上在进行。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股份应该只卖给企业的“雇员”(因此其具有“合作”的性质)。然而,“雇员”(职工)一词包括管理人员在内,而且,实际上,有利可图的企业已经大部分通过管理人员买断实现了私有化,而工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工作,被迫认购不赚钱的企业。(注六十三)
自1995年以来,对小型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在快速进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恰恰在许多左翼的和进步的经济学家赞扬中国的经验为社会主义提供了一种新模式之时,这一私有化运动获得了动力。到1990年代末,国有企业只雇用了8300万人,仅相当于总就业人数的12%和城市就业人数的三分之一多。它们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也下降到只占38%。(注六十四)
这些新发展的结果是,股份制成为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例如:
1996年末,已经有4300家国有企业转变为股份制。在1997年,中国有超过9200家股份制企业,既包括刚创办的,也包括由现有公司(既有国有企业,也有农村企业)转变而来的;其中107家跻身于中国最大的500家工业企业之列,62家跻身于中国最大的500家服务业企业之列。它们的净固定资产总额(译注十)为5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净固定资产总额的20%多。(注六十五)
私有化进程仍在继续。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将“放开政策”(译注十一)扩展为除适用于小型国有企业外,也适用于中型国有企业。2000年7月,北京市政府甚至宣布,国家和集体所有权将在三年时间内逐步撤出所有小型和中型国有(和集体)(译注十二)企业。(注六十六)到2001年时,国有企业仅拥有制造业总就业人数的15%和国内贸易业总就业人数的不足10%。
中国共产党采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观点,即私营企业天生比国有企业更有效率,为这一私有化进程辩论。它企图证明,过去的各种经济问题应归咎于,国有企业在将其生产和投资决策彻底转向以市场为基础的营利活动方面的失败。它们继续雇用太多的工人,生产缺乏效率,而且继续过度地依赖银行债务和国家补贴以维持运行。
然而,对关于私有化的理论与实证文献的考察已经得出结论,对私营企业优于国有企业的这种全盘认可是未经证实的。更确切地说,一致的看法(至少在新自由主义中坚分子的圈子之外如此)是。私有化对效率的影响取决于有关行业的市场形势(包括财务与技术情况)、私营公司的管理质量,以及私有化过程本身(例如,在对被廉价出售的国有资产进行定价时)的无效率和腐败程度。(注六十七)此外,被夸大了的、私营企业所具有的比公有企业更高的“效率”经常被归因于,前者可以不受妨碍地追求私人利益,而国有企业却经常被赋予追求额外的经济和政治目标——诸如提供就业和福利,以及固定资本结构升级——的责任,这些目标具有高度的社会优先性,即使承担它们的企业无利可图。实际上,对1987-2000年期间中国的国有和非国有工业企业的一项详细比较发现,它们之间的赢利差距完全可以从国有企业更高的税率和更严重的资金紧张状况得到解释,这两者均反映出了政府明确的优先考虑事项和/或对国有企业的歧视。(注六十八)
事实上,中国的私有化已经被阶级力量的运用和改革进程自身的性质所驱动。在基本的阶级动力中,“共产党的干部利用他们的党证‘借用’国有资产使自己成为资本家,同时,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下,他们挥舞棍棒要打破工人们的‘铁饭碗’——工人们享受就业、住房、食品配给和其他利益的权利。”(注六十九)由企业和党的内部人士进行的这种“资产掠夺”,可能以许多种不同的方式发生,包括欺诈、将资产选择性地转移至(设在中国内地或香港的)独立的分公司、将企业资金挪作私人用途(例如,孩子的学费、娱乐和旅游费用)、避税和逃税、在建立合资公司时低估国有资产、机会主义地运用股份企业形式(股份制和/或股份合作制)、非法出售或者以低估了的价格合法出售国有资产,以及/或者呆账和银行借贷活动。(注七十)
不管用什么手段,资产掠夺将国有资产转变成了可以被用来剥削自由劳动力的资本性资产,这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原始债累”的再现,尽管此次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名义进行的。拉塞尔·史密斯(Rusell
Smyth)引证说,“每天流失的国有资产,‘粗略估计’价值在1亿元至3亿元人民币之间。”(注七十一)其他研究则为资产掠夺是一个严重问题的结论提供了另外的支持:
1994年,以对5万个国营工业企业样本的考察为基础,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一份调查报告,题为“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研究报告”。报告发现,国有资产中仅有5%实现了增值,而有62%出现了贬值,23%的国有资产则完全失去了其所有价值。根据同一年国有资产管理局对12.4万个国有企业的一项独立考察,资产流失和无法说明的费用总计占样本企业总资产的11.6%。自1997年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情形已经变得更加糟糕。(注七十二)
这种结局并非仅仅由于个人的贪婪所致,而且是党疏远它所自称的工人阶级基础的必然结果。市场改革进行得越多,党就越“引起劳动人民的反感,并且因而它就越迫切地感到重建私有财产的需要,以便将其特权传给官僚的子女。”(注七十三)正如Eva
Cheng所指出的。党“为在除名称以外的所有方面实现资本主义”而作出的努力已经“得到军队、省级和地方官僚的狂热支持,这些官僚追逐其个人财富的能力,已由于大力推进财政分权所提供的物质资源而得到加强”。(注七十四)
导致党赞同私有化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在改革前的财政体系中,政府的收入主要源于对国有企业简单的间接课税和直接的利润转移。在1957-1978年,全部财政所得的75%来自国有工业。(注七十五)然后,计划制定者将根据计划重点和支持社会福利政策的需要,再拔款给国有企业以供其进行生产和投资。
然而,预算体系未能跟上改革的进程。在市场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不再自动将其所有收入转交给中央政府。它们确实在继续纳税,但是,数量受到其不断下降的利润的限制,改革进程是造成国有企业利润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通过向不承担国有企业的许多就业和社会福利义务的、竞争性的私营企业开放市场,党削弱了国有部门的垄断力量和获利能力。(注七十六)
在国有企业面临日益增加的财政困难的同时,私营部门却得到了快速发展。到1995年,它拥有中国40.4%的非农业就业人口,35%的注册资本,33.8%的工业产量,45.1%的零售额和47.7%的出口额。(注七十七)此外,私营部门享受特殊的优惠税率。结果,虽然私营部门的经济活动约占全国的40%,它支付的税款仅占11.4%。(注七十八)由此产生的影响是,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的比例又1978年时的近35%下降至1996年时的不足11%。(注七十九)政府因而发现,自己面临着日越增长的预算赤字。由于中央政府曾保证,作为其改革尝试的一部分,在发挥包括卫生保健和失业保险在内的各种社会福利功能方面承担责任,这一发展阶段尤其受到社会稳定问题的困扰。
国有企业也发现自己日益缺乏资金。导致这种情况的一个原因是它们难以承受的税收负担。从1982年至1996年,国家通过税收拿走了国有企业净收入的86%。(注八十)这钟情况迫使国有企业增加它们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然而,国有企业利润的下降意味着,国有银行在一再延长那些日渐没有能力偿还其债务的国有企业的信用期限。这将中国的银行系统推入了险境:
新华社曾经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承认,中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占其全部贷款的26.6%。到去年(2001年)9月末,这些商业银行所拥有的不良贷款合计达1.8万亿元人民币(2170亿美元)情况可能比听起来更坏,因为与国际结算标准相比,中国实际上大大地少说了其不良贷款的数量。国有银行只是在一笔贷款已经两年没有支付利息时,才将其归入不良贷款之列相比之下,国际标准是,超过三个月未支付利息的贷款就被算作不良贷款。按照恩斯特·扬统计俱乐部(Eenst
& Young)的说法,中国银行的贷款几乎有一半可能永远不会被偿还。(注八十一)
尽管意识到这一问题,当局由于害怕国有部门的破产将加剧正在酝酿中的财政危机并产生潜在更为危险的失业问题,不愿意下令停止贷款。这样,改革进程在国有(企业)部门中产生了不稳定,这种不稳定又被传送到中央政府的财政预算和国有银行系统。(注八十二)
党发现,私有化是对这种情况的最有吸引力的回应方式。首先,出售国有企业将带来极度需要的国家收入。此外,新近私有化的企业被期望在运行资金方面较少地依赖国家银行系统。“曾经是中国计划经济的一个主要重工业基地”的渖阳市,为了解由此而产生的私有化进程的规模提供了一个好的例子。”该市政与一家英国投资银行在香港的一个子公司组建了一家合资公司,并将126家国有企业和18个工业集团放入其投资组合,以出售给国内和外国的投资者。”(注八十三)
类似的动力也导致了大部分乡镇企业的私有化。随着1990年代初改革进程的继续推进,乡镇企业失去了许多它们早先所拥有的有利条件。正如塞缭尔·P ·S ·HO(Samuel P· S·HO)、保罗·鲍尔斯(Paul
Bowele)和Xiaoyuan
Dong所言;
作为1980年代中晚期乡镇企业扩张主要资金来源的银行,受到了日渐增加的以更高效的方式运行、并更仔细地审查贷款申请的压力。国有部门企业改革的深化,进一步减少了在企业自主权领域乡镇企业享有的超出国有企业的组织上的有利条件。此外,乡镇企业所生产的许多产品的市场已经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乡镇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程度加剧,而且宏观经济趋于萧条。在邓小平南巡给予经济的刺激之后,1993-1994年期间,乡镇企业主要利用银行贷款提供的资金,曾进行了大量的投资,现在他们进入了困难时期。(注八十四)
对乡镇企业同样具有毁灭性的是,随着新的通过私人生产获利的机会的出现,许多经理开始将乡镇企业的资产或产品非法地转移到私营企业,在那里,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1990年代中期,在党作出对所有小型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的表态之后,这种资产掠夺的速度加快了。确信,“他们的企业迟早会出售给自己经理们(认为),企业资产跌落得越多,在地方政府最后决定出售企业时,他们需要支付的价格就越低。”(注八十五)
面对利润和工业生产能力的日渐下降,乡镇和村的官员从国家官员那里得到了暗示,并且从1996年开始快速廉价出售乡镇企业。乡镇和村的官员往往将他们控制下的乡镇企业卖给曾经管理过他们的个人,认为这是确保结束原先曾有助于鼓励私有化的资产掠夺的最有效的方式。(注八十六)
这些新发展的结果是,现在,中国的经济前途严重依赖私有企业的表现,这一现实得到了共产党的承认,如果不是欢迎的话。2002年,党对私管企业主开放了其党员资格,而且,2003年12月,它建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进行修正,以向私人财产提供新的、更有力的法律根据,将其置于(与公有财产同等的地位)。
私有化并非中央政府被其改革尝试的矛盾所强加的唯一战略。如渖阳的例子所显示,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其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努力。吸引外国投资很重要,这部分地是因为,没多少国内的投资者拥有足够的资金,买的起预定要私有化的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外国企业还被认为很可能有助于在整个经济中促进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他们也被认为能够产生弥补中国日益增加的贸易赤字所需的出口。
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中国政府推行了许多政策,包括向其开放新的地域和行业。如政府所要求,大部分的外商直接投资——1986-1999年间外商直接投资的近90%——仡今为止集中于沿海地区。(注八十七)最初的外资大半来自海外的中国人;但是,从1990年代初开始,美国、欧洲和日本的投资者大大增加了他们的份额。(注八十八)到这一阶段为止,大部分外商直接投资集中于制造业。然而,似乎存在以投资者的国籍为基础的专业分工。如埃莉萨·布朗斯坦(Elissa
Braunstein)和杰拉尔德·爱泼斯坦(Gerald
Epstein)所言:
一端是来自香港、台湾等地的中国居民中的投资者,他们主要投资于劳动密集、低工资的出口企业;(另一端是)来自日本的公司,他们投资于为日本市场进行的半成品和更高质量产品的生产;美国和欧洲的公司则主要投资于他们希望其产品销往中国市场的企业。当然,美国公司也以在订立合同的基础上雇用低工资的企业为其生产出口商品着称。(注八十九)
在改革进程的这一阶段,中国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方面的成功和这种投资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性,可以通过许多种不同方式来强调。例如,表2显示,从1990年代前半叶开始,以美元计算的外商直接投资额和外商直接投资在总投资中所占的比例快速增长,外商直接投资的结果是,外国制造企业的分公司在中国制造业总销售额中所占的份额快速而稳定地增长,从1990年的2.3%,上升到1995年的14.3%和2000年的31.3%(表5)。
表五:外商企业制成品在中国制成品
销售总额中所占的比例
年份 |
比例(%) |
1990 |
2.3 |
1991 |
5.3 |
1992 |
7.1 |
1993 |
9.1 |
1994 |
11.3 |
1995 |
14.3 |
1996 |
15.1 |
1997 |
18.6 |
1998 |
24.3 |
1999 |
27.7 |
2000 |
31.3 |
来源:UNCTAD、Worid
lnvestment Report 2002;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and Export Competitiveness(New
York;United
Nations,2002)
表六:外资企业在中国出口
与总贸易额中所占的份额
年份 |
出口额的比例(%) |
占总贸易额的比例(%) |
1990 |
17.4 |
12.6 |
1991 |
21.4 |
16.8 |
1992 |
26.3 |
20.5 |
1993 |
34.3 |
27.5 |
1994 |
37.0 |
28.7 |
1995 |
39.1 |
31.5 |
1996 |
47.3 |
40.7 |
1997 |
47.0 |
41.0 |
1998 |
46.7 |
44.1 |
1999 |
48.4 |
45.5 |
2000 |
49.9 |
47.9 |
2001 |
50.8 |
50.1 |
来源:Chen
Zhilong,“Two
Decades of Utilizing FDL in China: States,Structureand
lmpact,”China
Report 38,no.4(2002):
Nationai Bureau of Statistics of China,China
Statistical Yearbook2002
(Beijing
China Statistics Press
,2002)
也许最重要的是,在政府的鼓励下,外国投资者已经帮助将中国转变为一种出口带动型的经济。1990年期间,出口在国内生产总值
(GDP)中的比率稳步攀升。从1990年的16%上升至2002年的超过26%(见表1)。而且,如表6所示,这些出口越来越多地为外资企业所生产;他们现在在中国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超过了50%。作为这一进程的一部分,制造业出口在出口总额总所占的比重从1980年的48.6%,增加到1990年的55.7%和1996年的85.5%,(注九十)这一新的发展的结果是,现在,中国经济的增长变得日益严重地依赖外国跨国公司的出口活动。
这种转变被1997—1998年间的东亚(金融)危机加剧。此次危机导致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停滞,并且可能引发中国经济的减速,而这种减速会带来关乎就业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后果。作为回应,中国政府努力安慰外国投资者,并为使其重新开始投资提供了新的激励。首先,这要求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而付出持久的努力。中国获得了成功,于2001年12月成为该组织的成员。
这一成就很可能导致国有部门的进一步瓦解,以及外资生产作为中国经济的领导力量的地位的巩固。正如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所言:
中国经济存在一个双重产业结构。在拥有由外资企业所支配的具有高度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出口导向型制造业部门的同时,它也有由国有企业所控制的相当传统的资本密集型产业部门,除此之外,还有享受较高程度的政府支持和保护的农业部门。虽然国有企业拥有差不多一半的中国出口额,它们的销售目标总体而言首先是指向国内市场的。国有部门已经经历了数年的转变和调整,但是,改革进程还远未完成。因此,快速拆除贸易壁垒和取消补贴会将国有企业弃置于外国的竞争之中,这可能破坏其出口表现,并导致进口大潮的发生。(注九十一)
外国竞争加剧的可能后果是,国有部门出现大片破产或者私有化。而且,由于存在巨额的进口,中国政府也将被迫增加对出口依赖。考虑到中国的经济结构,这无疑将意味着外资企业支配地位的进一步加强。
结论
如我们所已经看到的,中国经济已经历了一个被划作三个不同阶段的改革进程。第一阶段包含着为了创造一个新的、更有效率的市场社会主义经济而进行的对中央计划的消弱。第二阶段包括了对市场甚于计划的重现。第三阶段已经导致了对私营企业甚于国有企业的重视,以及日渐增加的对外国企业和市场甚于国内企业和市场的重现。这一改革进程凸显了市场改革的“湿滑的斜坡”。一旦开始走上市场取向的改革之路,改革进程中的随后每一步就大半是被改革本身所产生的紧张和矛盾所驱动的。这一动力似乎证实了近来马克思主义者对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理论批评。(注九十二)
我们对中国改革的分析也对那些进步人士提出了反驳,他们虽然低估中国对社会主义的明确的参考意义,但是继续将其看作国家发展的一个典范。在这些进步人士看来,中国的成功与东亚“奇迹”国家的倒退的对比显示,国家干预的经济政策仍然比自由主义有效。但是,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中国的改革方案已经损害了国家进行计划和对经济活动加以指导的可行性,从而促使了对日渐严重地依赖外国资本和出口的发展模式的采用——同一种发展模式的矛盾已经在1997-1998年的东亚危机中暴露出来。(注九十三)
简言之,不管其目的何在,中国共产党所开创的经济转变进程,已经导致了一种与社会主义很少关联的经济。对左派而言,将其混为一谈是在关于社会主义真正意味着什么的问题上制造混乱,从而加强它的那些反对者的意识形态地位。
译注一
:由于未能查找到有关的中文文献,此处为意译。
译注三
:国务院的这一决定实际上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建议作出的,参见《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1978年
12月
22日通过),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2年版,第
8页。
译注四
:此处的“国家社会主义”一词当系指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而非法西斯德国所谓“国家社会主义”。
译注五
准确的说法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见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全国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读》,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7年版,第
485页。
译注六
:这三个区域被称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参见《中共中央关于批转《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1985年
2月
18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会全以来重要文献选读》,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7年版,第
825页。
译注七
:此处译文参考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第
23—
24页。
译注八
:准确的说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参见《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1992年
10月
18日),《求是》(北京)
1992年第
21期。
译注九:此处译文参考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1993年
11月
14日通过),《求是》(北京)
1993年第
23期。
译注十
:原文意为“净固定资产平均额”,显然有误。据新华网
2004年
11月
5日公布的资料,
1998年时,中国的国有企业固定资产为
14.7万亿元人民币。参见童平:《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成效初显 国企效益大幅增长》,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4—11/15/content—2221715.htm
译注十一
:确切的说法是“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1999年
9月
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求是》(北京)
1999年第
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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