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意〕诺贝尔托·博比奥《左与右:政治区分的意义》(1994)

第六章 平等与不平等



  1.认为,迄今为止我的思考没有别的,就是紧扣我们的时代,对最近一些年来相关论文的详细探究,以此为基础,我认为最为经常用来区分左翼与右翼的标准,是社会中真实的人们对平等理想的态度。通过把自由与和平结合在一起,平等成了人们乐于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1]我对这一主张的分析方法,完全排除了任何关于平等与不平等的相对优势的价值判断,因为这样的抽象概念能够以非常不同的方式解释,而它们的相对优势取决于这些解释。平等概念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在论述平等的可欲性或其可行性时,至少有三个变量是必须要考虑的,因为平等概念随着这三个变量而变化,它们是:(a)共享利益和义务的个人;(b)共享的利益或义务;(c)共享所凭借的标准。
  易言之,一旦平等原则被接受,再分配的建议必须能够回答以下三个问题:在谁之间平等?在什么上面平等?基于何种标准?[2]
  人们很容易想象,大量平等主义的排列都能够通过结合这三个变量而获得。主体可以是每一个人、许多人、少数人或只是一个人。标准可以是优点、需要、等级、工作和许多别的东西,包括完全缺乏标准,这是最高纲领的平等主义原则,我称之为平均主义:“平均分配。”[3]
  这些标准没有一个是排他的:存在着两个标准放在一起考虑的情形。然而,人们不应该回避这一事实,即也存在着必须排除其他标准才能应用的标准。在家庭中,资源分配的主导标准是需要,而不是优点;但是优点并不被排除,而在等级是其标准的独裁主义家庭中则被排除。根据马克思的说法,最终的共产主义阶段应该由“按需分配”的原则支配,基于这一信念,可以说,正是人们的需要使他们最为自然地平等。在学校里,它的自的是挑选,因此优点的标准是排他性的,在行政部门或私人组织的入选考试中,也是如此。在公开的有限公司中,红利是基于股东所持股份的数进行分配的,就像在政治中,议会中的席位是根据每个政治力量所获得的选票数来分配的,当然,根据不同的选举法,计算也有所不同。等级标准则被用于典礼或正式宴会中的位置安排。有时,年龄的标准高于等级的标准,或者也会在候选人具有同样优点的情形中加以采用。“各得其所”,这一格言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它要求不仅要明确指出其所涉及的主体和分配的利益,而且要明确指出在关涉那些主体和那些利益时必须应用的排他标准或主要标准。[4]
  根据学说所关涉的人数多少,分配的利益的数量和价值的多少,以及用以把这些利益分配给某个特定人群的标准,我们可以认定这些学说具有较多或较少的平等主义色彩。
  就人数而言,男女的普遍选举权比只有男性的普遍选举权更加平等。男性的普遍选举权比限于识字男性或有财产限定的男性普遍选举权更加平等。就利益而言,给予所有公民社会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社会民主主义,要比自由民主主义更加平等。就标准而言,我已经提到的“按需分配”原则,比“按等级分配”原则更加平等,后者是自由国家所反对的等级制国家的典型特征。
  2.这些导言式的论证是必要的,因为当我们说左翼是平等主义的,右翼是不平等主义的,我们肯定不是说,作为一个左翼就必须要宣称:无论有何差别因素,每一个人在一切方面都是平等的,因为这不仅是一个乌托邦的幻想(必须承认,左翼比右翼更倾向于这种乌托邦,甚至只有左翼会倾向于这种乌托邦),而且更糟的是,这是一个不可能有任何理性意义的建议。易言之,左翼是平等主义的,这不是说它是平均主义的。这一区分必须说清楚,因为人们常常谴责那些把平等当做左翼的独特特征的人为平均主义者,实际上这恰恰在于他们不理解平等主义的基本学说。
  平等主义学说趋向于缩减社会不平等,使自然的不平等更少痛苦,它完全不同于主张“人人在一切方面平等”的平均主义。在另一个场合,我引用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群魔》中的一段话:“希加廖关是个聪明人,他有傅立叶那样的聪明,但比傅立叶大胆、强壮。他发明了平等。”我评论说,希加廖夫所想往的理想社会由“只有必需品是必需的”原则支配,他提出的不是平等而是教条式的平均主义。[5]当然,这种平均主义与平等相关,但是,有哪一种政治意识形态不与平等有某种程度的相关呢?
  就其较为激进的表述而言,平等是一切乌托邦的共同特征,就好像无情的不平等是“反乌托邦”的警告和预兆(“人人平等,但有一些人比其他人更加平等”)。[6]平均主义的乌托邦包括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这位乌托邦之父的乌托邦,他说:“只要还存在着私有财产,最坏的那种人就会有最好的生活条件,而较高尚的和较好的那部分人则会遭受不可避免的和使人痛苦的贫穷和不幸。”而康帕内拉(Campanella)的乌托邦,哲学家居于其中的太阳城,“哲学家们决心按照哲学共同生活”。平均主义激发了为上帝之国的到来而斗争的那些异教的千福年说,以及托马斯·闵采尔(Thomas Minzer)领导的农民起义。根据梅兰希顿(Melanchthon)的说法,闵采尔主张一切财产共有,因此使得“人民变坏,以至于他们不再愿意工作”。在其为革命热情所激发的秤击中,温斯坦莱鼓吹,君主统治是“书更和伪君子的政权,这些人除非成为地球和他们同胞的主人,就不会认为自己是自由的”,他把它与共和政府进行对比,认为后者是“正义与和平的政权,它不在人与人之间作出任何区分”。这种极端的平均主义,是从摩莱里(Morelly)的《自然法典》(Codedela Nature)到傅立叶的“自然和谐”的乌托邦社会主义的核心。这在巴贝夫(Babeuf)的宣言中也可以找到,他说,“难道我们不是人人平等吗?这一原则是不可反驳的,因为除非我们发了疯,是不会把白天说成黑夜的。那么,好,我们希望像我们出生那样平等地生活和死去:我们想要真正的平等或死亡。”尽管巴贝夫把所有拒斥极端平均主义的人称为“疯子”,但是,那些以民众意见为基础进行推论的人在整个历史中在主张,平均主义者是疯子,因为他们相信理论上可厌、(幸运地)实践上也不可行的教条。不过,乌托邦理想在人类历史中的持续存在,以不可争议的证据表明了平均主义理想与自由、和平和富足(乐土)理想一起,对一切国家、一切时代的每一个人所具有的魔力。
  3.自然的不平等确实存在,其中一些可以被矫正,然而大多数不可消除。社会不平等也存在,其中些可以矫正甚至消除,然而其中许多,尤其是那些个人应对其负责的不平等,只能被阻遇。尽管很难像个法官知道作出无罪与有罪那样区分个体应对哪些行动负责,但至少必须承认,自然不平等或社会不平等的状态,由于依赖于出身在这个家庭而不是另一个家庭,或者出生在世界的这一部分而不是另一部分,因而不同于依赖于不同能力、不同目标以及获取目标的不同程度的努力的不平等。不同的状态必然影响政府当局处理它们的方式。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当我们说左翼有减少不平等的较大倾向,这并不意味着它试图消除切不平等,也不是说右翼想要保护一切不平等,而仅仅说前者具有较多的平等主义色彩,后者具有较多的不平等主义色彩。
  我认为,这种对平等和不平等的不同态度在我们都能理解的现实中有其根源,因此其中也存在着其可能的禅释,当然,这一点难以反驳,同样也难以证实。我没有提到共享的这个或那个基础,应用于这群人而不是那群人的标准,或者这种特殊利益而不是另一种特殊利益的分配偏好;我提到的是一种本质上是情绪的、但易于理性化的一般态度,这种倾尚可以在家庭、社会或文化中找到其根源。这种态度或倾向,不可避免地为另一种同样一般的、受情绪激发的倾向所反对。
  我用来当做我的主张的出发点的是如下因素:人们既是平等的,也是不平等的。[7]他们在一些方面平等,而在另一些方面不平等。最明显的例子是,他们在死亡面前平等,因为他们都是必死的,但是就他们的死亡方式而言,他们又是不平等的,因为每个人会以不同的方式死去。每个人都说话,但他们说成干上万种不同语言。即使不是所有人,那也有成百上干方的人与今世不相识的人发生着关系,每一个人都在以他自己的方式崇拜着他自己的上帝或诸神。
  这一无可争议的事实可以这样来分析,当人作为一个种类并与诸如动物或其他生命种类加以比较时,人是平等的,他们因一种具体的、特别重要的特性而凸显出来,比如,长久以来的一个传统就把人定义为理性动物。若把人当做一个个的个体,那他们就是不平等的。人们之间的平等和不平等,事实上都是真实的,因为它们与不可反驳的经验观察一致。“人人平等”与“人人不平等”这两条基本假定之间的明显矛盾完全在于这一事实,即在观察和评价他们的方式以及从他们那里得出的结论时,我们强调的要么是他们的共同点,要么是他们的不同点。因此,对于那些没有忽视人既是平等的文是不平等的这一事实,同时文认为人们所拥有的共同点在形塑一个美好共同体中具有更大价值的人,我们可以准确地称之为平等主义者。相反,那些从相同前提出发,但认为人们的多样性在形塑:一个美好共同体中具有更大价值的那些人,就不是平等主义者。[8]
  很难知道这一基本选择的复杂起源。但是,在我看来,正是这种基本选择之间的冲突很好地表现了对立阵营的特色,长久以来我们习惯地称之为左与右:一方的人认为人类的平等多于不平等,另一方的人认为人类的不平等多于平等。
  基本选择之间的区分,也涉及到对自然平等/不平等与社会平等/不平等之间的关系的评价。一个平等主义者把他的信念建立于这样的确信之上,即引起他强烈义惯,使他想要消除的大多数不平等,是社会的不平等,而且这些不平等能够被根除。女权主义运动是一场平等主义运动,我们先不说它的立场的真实性,但它的力量源自这样一个事实,即它始终认为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不平等是习俗、法律以及强者强制的产物(当然其中不无自然的根源),因此从社会的角度而言是可更改的。后者证实了另一个被给予左翼的特征:它的“人为性”(artificiality)。右翼更愿意接受自然以及由习俗、法律和过去所构成的第二自然。左翼的人为性没有向无法归于社会的明显的自然不平等让步,就像是从精神病院里释放出精神病人的情形。社会的无情堪比自然的无情,但是对左翼而言,他们一般倾向于认为人能够纠正这两方面。
  4.对自然平等与社会平等的不同评价之间的区分:可以通过两位作家得到证实,他们最能代表平等主义的观念和反平等主义的观念:卢梭与反卢梭的尼采。
  卢梭与尼采之间的对立,反映在他们采用的对于平等和不平等的自然性和人为性的态度中。在他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卢梭从以下前提出发加以论证,即人生而平等,是公民社会把他们变得不平等,社会通过劳动分工的发展慢慢地把自身强加给自然状态。相反,尼采立论的前提是人天生不平等(而这是一件好事,其中,比如像古希腊这样的建基于奴隶制的社会之所以是一个高度发达的社会,正是因为它拥有奴隶),只有一个畜群道德的社会和一种基于同情和服从的宗教才能使他们平等。在卢梭看来造成不平等的那种恶化,在尼采着来造成了平等。卢梭把不平等看成是人为的,因此,由于其与根本的自然平等相矛盾而应受到谴责和废除,同样,尼采把平等看成是人为的,因此,由于其与人性所渴望的有益的不平等这一自然相矛盾而被庆恶。这对立无法更尖锐了:平等主义者以自然平等的名义谴责社会不平等,反平等主义者以自然不平等的名义谴责社会平等。下面的引文就很显然:自然平等是“块很好的精神禁地,其中对于一切特权和专制之物的粗俗敌意,就像另一种更精致的无神论,再次以伪装的形式展现”[9]
  5.在这一著作中,我已经提出这样的理论,即左与右之间的区分与平等主义与不平等主义之间的差异一致,它最终可以归结为对使得人类平等和不平等之物的不同理解。不过,这一观念非常抽象,我们只能用它来区分两种理想类型。
  如果我们稍稍再回到现实中,我们就会看到,这两种理想类型之间的差异,在实践中被转化为与区别的证成或否斥相关之物的不同评价。为了不只是空留下一个规则,即正义的金规则—“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就需要对以下这个问题给出答案:谁是相同的,谁又是不同的?平等主义者与不平等主义者之间的争论,在于双方对这一建议所提出的支持和反对主张,这一建议就是所思考团体内诸个体的特征,构成了平等对待的基础。在认为男人与女人之间存在着证成政治权利的不同分配的差异时,妇女的选举权是不会被认可的:诸如较为情绪化的天性、缺乏参与政治生活的特别欲望、依赖男人,等等。举一个非常时事性的例子,在富国与穷国之间的移民增加期间,因此也是不同习俗、语言、宗教和文化的人们之简的相遇和冲突期间,平等主义者与不平等主义者之间的差异,在他们承认某些基本人权时给予这些差异的重要性程度中显示了出来。此外,歧视的程度基于给予某些多样性的重要性程度,一些人把这些多样性看做不同对待的基础,另一些人不这么认为。几乎无需补充的是,对于具体情形的着法的差异,在之前提到过的不同倾向中有其根源,这些倾向要么是使人类团结的东西,要么是划分人类的东西。平等主义者倾向于贬低这些差异,而不平等主义者倾向于夸大这些差异。
  意大利宪法第三条是相关原则的一个典型例子。这一条是对由平等主义理想所激发的数世纪斗争的成就、通过逐渐消除基于差异(这些差异一度被认为很重要,后来因种种历史原因而渐渐被消除)的歧视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平等主义运动和学说所拥护的成就的一种概括。[10]
  那么,如果我们今天在考量宪法成就时,无法区分左与右,这并不意味着左与右对促成它们没有贡献,也不是说,一旦某种区别被认为不合法,左与右也都是出于同样的信念认同这一点。
  至少目前而言,一个世纪以来以至将来,被等同于左翼的社会主义运动最重大的成就之一,就是认可与自由权利相当的社会权利,尽管它们开始受到挑战。这些是第一次世界天战后首次出现在宪法中的新权利,它们被铭刻在《世界人权宣言》以及随后的国际宪章中。诸如教育权、工作权和医疗权这样的社会权利,其理由就是平等主义的。这三个目标都是为了缩减富人与穷人之间的不平等,或者是使得与那些因出生和社会条件而更加幸运的人相比,有越来越多的个人更少不平等。
  我再次重复,我不是说较多的平等是件好事,较多的不平等是一件坏事。我甚至不是说,较多的平等息是在一切情形中比其他利益更可取,比如自由、富足和和平。我只是想通过这些历史上的例子强调,有一种代表了被叫做并被普遍认作左翼的学说和运动的因素,这个因素就是平等主义,我们用它意指这样的种倾向,即颂赞使得人们更加平等的而不是更少平等的东西。在较为实际的层次上,这意味着促进那些其目标是使得不平等的人更平等的政策,而不是促进一个人人在一切方面平等的乌托邦社会。




[1] 这一信念甚至为对立双方的人们普遍拥有。马西莫·卡奇亚里最近的"Dialoghetto sulla ‘sinisteritas’”,即Tychiades与Filopoli之间的一个对话,后者表达了作者的观点,Tychiades问是什么使得富人赞同财富的再分配,对此Filopoli回答道:“基本的平等条件的存在,以及对弱者和缺乏保护者的保护,是我们的生活质量的一个基本部分。”他继续详细指出,“平等是我们的生活质量的一部分,如同收入、环境和公共设施平等使多样性得以可能,使每个人作为一个人得以可能,它完全不同于抽象的极权主义平等观念,后者意味着消除那些不一样的人们。”(MicroMega,1993,p.15)在1993年4月27 日为L'Unita所做的一个访谈中,预测过右翼联盟的Domenico Fisichella宣称:“博比奥是对的,我们不能丢掉左与右的区分。”他承认“文化因素已经从一方转向了另一方”,但当问及是否存在看这区分左与右的不变因素时,他回签说:“当然,存在着定义右翼人类学的常量。左翼建基于平等观念,而右翼建基于非平等观念。“恩斯特·诺尔特(Ernst Noite)肯定不会被认为是位左翼历史学家,他说到了作为”永恒左翼“的平等左翼,后者与随时代和历史环境变化的自由左翼针锋相对。这一永恒左翼如今面临着争取“一切种族和民族的混合”的巨大任务。在同样是为L‘Unita(11 July 1992)进行的上一个访谈中,诺尔特宣称,左翼继续表达着平等的要求,但它必须降低它的期望,比如设想数百万的移民能够在一夜之间被整合——当然,我怀疑左翼提出过这样的要求。在与Giancarlo为L‘Unia(28November1993)进行的一个访谈中,Sartori回应了诺尔特,他驳斥平等能够体现左翼的观念,因为,从古希腊人那里开始,民主主义就履行着这一职责。

[2] 我在为Enciciopedia del Novecento(Rome: Istituto dell' Enciclopedia Italiana,1977,yol.2pp.355-65)所写的条目“Eguaglianza”中,更为详细地论述了平等概念。

[3] 在Inequality Re-Examined(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g1)中,阿)玛蒂亚·森(AmartyaSen)以如下主张开始,人们之间的多样性是她所谓的弥漫性,以及人们有许多方式来回答“什么的平等“这一问题。以这两个主张为基础,她论证说,不存在完全不平等的理论,因为为了引导一种美好生活,它们都会体长某些东西的平等。这一关于平等的判断和评价依赖于每一中具体情形所采用的变量——攻入的分配、福利、自由,等等。她把这些变量称为“焦点”。涉及其中一个变量的平等,并不与涉及另一个变量的平等一致。因此,主张人人必定是平等的,就像主张所有人都是不平等的一样不现实。唯一现实的主张是,某些平等是可欲的:“每一个经受住了时间考验的社会安排的规范理论,似乎都要求某种东西的平等。”

[4] 关于这一主题,我想让大家注意Charles Perelman的著作,我一直都很重视他的等作,当然,如今这些著作较少被提及,因为自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以来,盎格鲁-撤克逊人的影响在这一领城与日俱增。特别参见De la justice (Brussels: Institut de Sociologie Soivay, ig45),我在"Sulla nozione digiustizia"(Archiviogiuridico:1421952,pp.16-33)对其做了评述,而它的意大利译本LaGiustizia(Turin:Giappichelli,1959),我为之写了一个序言。它与Charles Perelman其他关于正义的著作一起出版,Justiceet raison(Brussels: Presses Universitaire de Bruxelles,1963)。我无须再说,这一主题近来在沃尔泽(M. Waltzer)的一本优秀著作中被重新探究。Spheres of Justice. A Defense of Pluralisrn and Equality(New York: Basic Books, 1983)。

[5] N. Bobbio. "Eguaglianza ed cgualitarismo", Rivista internazionale di filosofia del dirito, 53(1976). Pp.321-30.

[6] 托马斯·内格尔(Thomas Nagel)在Equality and Partiality(Oxford:Oxford UniversityPress.1993)警惕乌托邦主义,同时仍然拒序所有对现实的怀疑式退让。内格尔的著作而一种“对我们居于其中的不公正世界的有益不满“所激发,通过平衡地融合不可抑制的非个人理想与个人动机,寻求对于正义间题的解决方案。他论证说,乌托帮主义为了后者而牺牲了前者,并是认为它是危险的,“因为它给个人动机施加了过度的压力”。不过,应该指出,即使对于乌托邦理论,你们在应用“人人在一切方面平等”的原则之前也要很谨慎。巴贝夫的弟子Flippo Buonarotti写了Congiura degli eguali,这是热烈颂扬平等的著作之一,它把平等称为“神圣的平等”。然而,平等只能明确地应用于权力和财富。权力平等被理解为服从所有人制定的法律(这里卢梭的影响很明显),而所谓财富平等,他指的是人人足够而没有人过多(另一个卢梭的原则)。至于“在谁之间的平等”这个问题的答案,其中的“一个人”甚至不包括妇女。

[7] 这里,我部分地重述了我在"Nuova e cuitura reazionaria negii anni Ottanta"会议上的一个演讲,这个讨论于1982年11月1921日在Cune举行。它以"Per una definizione deila destra reazionaria为题出现在会议日程,后来发表f-Notiziaro dell'lstituto storico delle Resistenza di Cuneo e Provincia: 23, June1983, pp.19-32.

[8] 人类共同之处的要性,长久以来就是平等主义者所运用的一全主张。智者安提丰(Antiphon)挑战寡头的观念时说:“我们确实都拥有同样的天性,无论我们是希腊人还是野蛮人。这就足以注意到所有人的然需要……我们没有谁以被定义为野蛮人和希腊人。我们实际上都是通过我们的嘴和我们的鼻孔呼吸(quoted by L. Canfora. "Studi suil'Athenaion Poiteia pseudo senofontca", Mermorie dell'Accademia delle Scienze di Torino, 5th ser., 4.1980, p.44). M. Ostinelli在Destra e sinistra: si puo dire ancora? 中提到了安提丰和希庇阿斯(Hippias)。

[9] F. Nietzsche, Beyond Good and Evil(Harmondsworth: Penguin, l973),&22, "On the Prejudices of Phiiosophers", p.34.

[10] “全体公民,不问其性别、种族,语言、宗教、政治信仰、个人地位及社会地位如何,均有同等的社会身份,并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那些被列出来的范在意大利宪法看来写人们之简区别的标准无关,它们正好代表了历史上平等发展的各个阶段:但它们并不必然就只是这些。在我凡年前的一篇文章中,我提到两个范畴:在不久的将来会变得重要的不可预见的这别,以及持续很重要的区别。就第一个范畴而言,我提出了一个奇异的假设,一些科学家宣称已经表明性格外向者优于性格内向者,因此有一个政治团体提出性格外向者罚以虐待性格内向者。这就为心理差异(像上面列举的那些)与人类之间的区别无关,提供了一个合法化的好理中。就第二个范畴而言,孩子与成人之间的区分依然与认可某些权利相关;见我的“Eguaglianza edignitadegi uomini"(1963),现载于ll Terzo Assente(Turin: Sonda-1989). pp.7l-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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