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生命,法律,权利与现实
· 4-1 工资 |
1987年制造业的平均工时和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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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工时 |
每月薪资(美元)* |
香港 |
44.5 |
398 |
新加坡 |
49.2 |
396 |
南韩 |
54.0 |
380** |
台湾 |
49.0 |
396 |
*以1987年的外币兑换率计算 **包括家庭津贴与实物补给 资料来源:ILO,1988年“劳工统计年报”,表12(制造业每周工时统计)及表17(制造业工资统计)。台湾统计资料根据经建会印行的“1988年台湾统计资料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