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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胡适的信
王独清
(1918年5月19日)
〔说明〕此函未署年月日期,据函封邮戳为日本大正七年5月19日发,即1918年5月19日。
适之先生:
前几天鄙人作了《白话文白话诗之管见》的一篇文章,登在《救国日报》专论栏目,不知看过没看过?虽然限于篇幅,说的甚略,但还自信不是悖谬之论,很想在大雅面前质正质正。其中对于新倡的诗体,极力表不赞成。因为诗的体裁,是一种韵文,若没有韵,断不能叫作诗。所以然者,为引起人歌咏的趣味,凡人对于歌咏,都是天性中自来喜欢有韵的。古代人民,不谙音律,所作的歌谣,都押着自己任意的韵。如所谓葛天氏之“八阙”、尧时之“康衢”、“击壤”等,迭代相衍,故歌咏的文字,莫有没韵的。这个不特中国,就是世界各国,大都一样;虽用韵方法不同,其有韵则一。
再,节奏也是最要紧的,没有节奏,虽有韵,也不成音调。中国旧日讲节奏的方法,就是分别平仄,在西洋便是论声。其实中国的诗,想讲节奏,除分别平仄外,再没有第二个法子。故愚意诗无论如何白话,韵是不可不讲,平仄是不可不论。近来所倡的诗体,韵大半是不押的,平仄更不用说是没分别。这样作诗,未免失了诗的本义,所以鄙人是极不赞成的。
但是我所说的韵及平仄,却另有一个见解,前文中有一段曾经说出:
……旧日韵本有非常不妥者,如“为”、“垂”、“吹”之在支韵也;“毁”、“煅”、“委”之在纸也;“代”、“襶”、“曃”之在队韵也,皆就当时方音所编,详细切之,殊甚不合,最宜从新以修订之。平仄过严,固拘束性情,不讲则弗成音调,亦宜设法改正规矩……
这个我想最可以办到,不知大意以为何如?若不以愚见为疏远,不妨首为改创,给中国文学前途立一个定轨,实在是希望的很!
王独清上言自日本东京
感谢 先知在1917 收集、录入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