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葛兰西 -> 马克思主义问题(译自《狱中札记》)

“科学”的概念



  探索规律,探索经常的、固定的和一致的方式方法,之所以这样提出问题,同一种不成熟而有点天真的设想有关,即想要一劳永逸地解决一个实践问题:历史事变是可以预测的。根据一种奇怪的逆观点,情况“似乎”是这样:既然自然科学使我们能够预见各种自然过程的演变,那么只要历史方法论允许我们“抽象地”预见社会的未来,它也就“科学地”表达出来了。因此就需要探索根本原因,其实也就是探索“初始”原因,探索“原因之原因”。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对这种过分简单化的观点已有所批判,在现实中,我们所能“科学地”预见的只是斗争,而不是斗争的具体阶段。因为这种具体阶段乃是对立力量不断运动的结果,决不可分解为固定的量,因为在每个阶段内,量都是不断地变成质。在现实中,我们只能“预见”到自己的行动,在为创造“已预见到的”结果而自觉努力,做出具体的贡献。因此,预见并不是科学的认识行为的表现,而是对创造某种集体意志所付出的实践努力的抽象反映。
  那么,预见怎样才能成为一种认识行为呢?我们所认识的是过去的情况和目前的情况,而不是未来的情况,未来是一种“尚不存在的”东西,因而当然是不可知的。所以预见仅仅是一种实践行为,除了以上所述,不能有任何别的解释,否则便是枉费心机糟蹋时间。对于历史事变可以预见的问题,在提法上必须措辞严谨,只有这样才能对机械论的因果观进行深入细致的批判,剥掉它欺世盗名的科学外衣,揭露其本来面目:它是一种纯粹的神话,在历史上,当一定的从属社会集团尚处于发展的落后时期,它也许是有益的。
  至于像《通俗读本》里所出现的那种“科学”概念,本身就应予彻底批判。它从头到尾模仿自然科学,俨然以唯一的科学自居,或者像实证论所声称的那样,自封为典范的科学。但在《通俗读本》里所使用的科学这一术语,有好几种含义,有些是明提的,有些只是暗指的,甚或几乎不大提及。那明提的“科学”的含义是指研究自然,不过有时似乎也指方法论。但是否存在某种一般的方法论,如果确实存在,那么它是不是就指哲学?有时它仅仅是指形式逻辑:但能不能把它称作方法论和科学?必须确定,任何一种研究都有其一定的方法论,并形成各自的一定的学科,方法论是随着这种一定的研究和科学的发展完善而发展完善,并与之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以为借用别的研究领域中十分得力卓有成效的方法作为标准方法,就可以促进某项科学研究的发展,这种想法乃是一种与科学根本沾不上边的离奇幻想。然而确实存在某些一般准则,可以构成每个人,不管是搞“哪一行”的,对科学的批判认识,这些准则总是自然地在每个人的工作中警觉地跃跃欲试。因此,假如某个人把握不往一定的淮则,对自己所使用的概念缺乏充分理解,对自己所论述的问题的历史状况一知半解,立论不够严谨,做法不是必要的而是任意的没有条理的,对于既得认识中所存在的缺陷不是认真考虑而是加以掩盖,满足于纸上谈兵的解决和联系而不敢承认我们今天所陈述的观点带有暂时性,可能需要重新研究和发展,等等,那么,可以说这样的人算不得什么科学家。
  对于《读本》里所提到的许多争论,可以提出这样的意见,即它一贯不承认被引证的个别作者也可能有失误,于是某个社会集团——其中搞科学的人总被认为是其代表人物——就会发现,一些大相径庭的观点和无法调和的意图都被说成是这个集团所固有。这完全同下列更为普遍的方法论准则有关:专捡最拙笨最平庸的对手开刀,或者专门选择这些对手的最不重要和最偶然的观点加以攻击,然后因为攻破了对方的某个次要和偶然的观点,就以为已经“击败”了所有的“论敌”,或者由于证明三四流对手在理论上站不住脚就认为已经摧毁了某种思想体系或学说;凡此种种,都不是很“科学”,或者更直截了当地说,都不是很“严肃”的做法。此外,还有一条准则:“应该公正地对待自己的对手”,意思是说,我们应该努力去理解对手们的论点的真正含义,而不应故意对他们的话作望文生义不求甚解的解释。换句话说,如果抱着提高我们的拥护者的学风和知识水平的目的,而不仅仅是为了不择手段地在我们周围造成一片荒凉的话,正确的观点应该是:我们的拥护者应该同有才华的聪明的对手辩论,通过辩论来探讨和坚持自己的观点,而不应同那些迷信“权威”或“感情用事的”、缺乏训练的笨伯去辩论。关于有失误的可能性,必须加以肯定和证明,但不可违背我们自己的观点,因为重要的不是张三、李四、王五各自的看法,而是各种看法的总和,即变成集体的看法,成为一种社会因素和社会力量。批判的矛头必须对准这样一些理论对手的观点,他们最有代表性,他们本身高度的思想修养和“与世无争”的态度确实令人敬重。也不可抱这样的想法:批判了这样的论敌就等于摧毁了相应的社会因素和社会力量(那样就是纯粹的启蒙唯理论);而应抱这样的想法:这样做有助于1. 长自己一方的志气,坚持和增强分庭抗礼的精神;2.为自己一方准备条件,以便根据自身的生活状况吸收一种属于自己的独创学说并赋予生命力。
  有必要指出,《通俗读本》的缺陷有好多是同该书的“演说味”有关的。作者在前言里似乎颇为得意地谈到这本书原来是个“讲稿”。但正如麦考莱早先在谈到希腊的口头辩论时所指出的那样,雄辩家的“口才”和机智总是在逻辑和论证上流于浅薄而最不可信。无论如何,这倒不是要减轻那些不加修改就把讲稿付印的作者的责任心,因为讲演时往往即席发挥,其中难免喧宾夺主,使一些机械论的和因果论的联想取代了中心议题。最糟糕的是,演说家的这种即席发挥助长了随机应变的风气,而严谨的批判则不再起作用。《通俗读本》里“歪曲对方论点”、“偷换主题”和 “反驳论证"之处[1]可以一一列举,其原因在于演说时的“热情奔放”。在我看来,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论述斯泰姆勒教授的那一节,那真是异乎寻常的浅薄和诡辩。




[1] 烦琐哲学逻辑对推理错误类型所作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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