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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卡德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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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德尔回忆录 1944-1957
选举立宪议会和共和国宣告成立
(第76页的附件)
编辑部认为,为了了解卡德尔在《回忆》第76页上所说的事件,必须简要地介绍一下立宪议会的筹备工作和选举情况。所以,编辑部准备了这个附件,说明了这件事的经过、选举结果、共和国宣告成立以及在颁布新南斯拉夫第一部宪法以前立宪议会的工作情况。
1943年11月29日,南斯拉夫反法西斯人民解放委员会(南人解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禁止国王彼得·卡拉乔尔杰维奇二世回国,而“国王和君主制问题留待全国解放后由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解决”。
1944年6月16日和11月1日达成的铁托一舒巴希奇协议规定,南斯拉夫政权的最终形式将由人民自由地作出决定。协议规定,在作出决定前,国王彼得二世不得回国,在国王缺席的情况下,国王的权力由国王摄政委员会行使。铁托一舒巴希奇第二个协议的补充协议(1944年12月7日)规定,最晚应在全国解放后三个月内宣布立宪议会的选举,而在选出立宪议会前,立法权由南人解委员会行使。
在1945年2月11日举行的克里米亚会议上,同盟国要求立即实施铁托一舒巴希奇协议,并在此协议的基础上成立统一的政府。此外,他们“建议”扩大南人解委员会,“让南斯拉夫最后一届国民议会中那些没有因为同敌人勾结而声名狼藉的议员参加,以便建立一个称之为临时国民议会的机构”。
临时政府于1945年3月7日成立,南人解委员会扩大了,即在同年8月7日至10日举行的会议上宣布改称为民主联邦南斯拉夫临时国民议会。根据负责扩大南人解委员会的特别委员会收集的关于1938年当选的、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议员(包括一些旧政党成员和无党派社会知名人士)的情况和材料,临时政府在1945年8月4日提出了扩大南人解委员会的建议,共增加新委员118名。南人解委员会在贝尔格莱德举行的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这项建议,并宣布改称为民主联邦南斯拉夫临时国民议会。
1945年9月1日,临时国民议会主席团发布命令,宣布将在同年11月11日举行民主联邦南斯拉夫的最高代表机构-立宪议会的选举。在此以前,已制订了立宪议会法、立宪议会国民议员选举法和选民名单法,以及这方面的其他一些必要的法律。
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权是普遍的、平等的和直接的,选举以无记名投票进行。凡年满18周岁的南斯拉夫公民,不分性别、种族、宗教信仰、文化程度和居住地点,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因为同占领者勾结而声名狼藉的人才被排除在选民名单之外,而且要在选民大会上宣布除名。这样被除名的人占公民的2.3%。选举机构统计共有800多万选民,比在旧南斯拉夫时增加一倍。参加投票的选民比战前选举时多得无法比拟,绝大多数选民投票赞成以铁托为代表的人民阵线的候选人名单。
当反对派看到没有任何现实的希望能同人民阵线的候选人名单进行竞争时,他们决定不提出自己的候选人,即不参加选举。他们指望以后可以把所有那些没有参加选举(即没有投票)的人都算作自己的支持者,而据反对派估计和预料,这样的人一定很多。为了使这一计谋不能得逞,立法机构对选举法作了补充,规定在选举地点必须设立所谓无名单票箱,使每一个不同意候选人的选民都能表达自己的意志。
选民参加投票的情况,尤其是选举的结果表明,反对派的期望完全是幻想,而他们不提出自己的候选人,是又一次企图阻止新的革命的人民民主政权的最终建立,是又一次企图阻止南斯拉夫社会在人民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革命改造。实际上,这是反革命势力所施加的一系列压力中的一种压力,其目的是阻挠南人解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实施,当然,这种压力是得到外国的帮助和支持的。
然而,选举结果只是又一次表达了南斯拉夫各族人民的意志,有力地和毫不含糊地证实了他们对君主制命运所作出的决定。因为在登记的8,383,455名选民中,有7,432,469人参加了选举,占88.66%。在全国各选区的总选票中,南斯拉夫人民阵线提出的联邦议会候选人名单获得了6,725,045票,占90.48%,而无名单票箱获得了707,422票,占9.52%。
参加民族议会议员选举的有7,413,214名选民,占88.43%。在各联邦单位和自治区的总选票中,人民阵线提出的各地区候选人名单获得了6,574,975票,占88.69%,而无名单票箱获得了838,239票,占11.31%。
选出了立宪议会的两院:联邦议会和民族议会,两院在权利和权限上完全平等。为联邦议会选出了349名国民议员,即全国平均每4万人选出一名议员。民族议会的议员由每个联邦单位各选出25名,由伏伊伏丁那选出15名,科索沃和梅托希亚选出10名,总共175名议员。
立宪议会法规定,由立宪议会通过新南斯拉夫宪法以及与宪法有关的法律,并就南人解委员会及其主席团、临时国民议会及其主席团通过的所有法令通过决议。
立宪议会在1945年11月29日举行的首次会议上,正当南人解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两周年之际,通过了共和国成立宣言,从而正式废除了君主制。
立宪议会继续讨论了新南斯拉夫第一部宪法的提案,在1946年1月30日通过了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宪法。然后,根据所通过的宪法,立宪议会作为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国民议会,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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