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意﹞翁贝托·梅洛蒂《马克思与第三世界》(1977年)

第十章 亚细亚社会独有的文化特点



  纯粹文化方面的区别也是相当突出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东方天国的一把真正的钥匙”。

  这个制度整套意识形态的形成,应归因于位于政治金字塔顶峰的人物在亚细亚社会中所起的突出作用。他有责任使土地肥沃,他使土地的唯一所有者,也是所结果实的主要受益者。专制君主“缔造了”用于耕种的土地,他使耕地得到“灌溉”和“肥沃”,他创建了耕地、保护它和滋养它,而且密切关注它的重大季节变化周期。像古代埃及的碑文上所记载的杨:“他拥有比尼罗河还要丰富的水源,使大地绿化。”[1]

  当农民居住在分散孤立的村庄而世界的范围等于他们自己社会的边界时,上述这一切就很容易地表现为神话式的和广大无边的领域。毕竟,在自然的社会还存在时,“个人……尚未脱掉同其他人的自然血缘联系的脐带”[2],而宗教往往还是自然秩序的组成部分并且能够本能地使自己适应于专制制度。[3]因此,政治生活神化了。他往往以高级祭司、天子或上帝之子、以人与神之间的联络人地身份出现时,甚至自称即是上帝,因为他操生杀大权,能保证“天下”五谷丰登。与此相应,已经人格化和主张万物有灵地宗教也就政治化了。在一首苏美尔地颂词中,国王也成了上帝,他自己可以说:“我是贮存五谷的农人,我是育养牛群赐给它们乳汁的牧人……是我保证了清水灌满沟渠。”[4]

  把经济的和政治的、宗教的和道德的、民政的和军事的这许许多多权力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是以亚细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社会的一种最明确无误的文化特点。安努阿尔·阿布德尔-马利克在论述埃及这个水利化最“密集的”亚细亚社会时,是这样说的:

  在一切领域中都有统一、中央集权、集中,形成金字塔式等级的倾向。政府既是水的主人也是土地的主人……中央集权的国家不知地方主义、封建主义为何物……甚至连天堂也不能避免这种统一化的倾向:早在古王国时期,两个埃及所有的神都被合而为一,成为阿蒙-赖神;爱西利(生育之神)、哈索(爱神)和奥西里斯(冥王)的三位一体为基督教的三位一体开了先例。从而使埃及本身,从地上的农田直到天空的最高点,从母牛直到永生,从农民直到上帝都统一起来——一种共生多于结合的统一。正是这种使埃及合为一体并存在于埃及人内心深处的统一,是一种基本的、主要的因素。每一件事都从这一点出发并与此相联系;凡是会使与自然凝成一体的这种关系遭到瓦解的食物都是不正确的。国家是政权的主人,国家的首脑就是神的化身或代表,国家直接掌握经济生活,并且是唯一的所有者,直到七十五年前资本主义侵入时为止。[5]

  事实上,神或”天“与统治国家的专制君主合而为一就是亚细亚的传统;行使权力,不论是经济的行政的以及制订规范性的和镇压性的权力,都同宇宙有条不紊的运行相一致的。这两者之间的和谐一致是土地肥沃的条件和保证,因此,也是人类生活的条件和保证。人们不仅承认绝对的权力,而且把它作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保护者而加以神化,而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才能继续工作而表达上帝的意志。丰收表明君权与神权之间和谐一致,而使权力最后合法化。在西方,土地肥力是引起科学研究的一个主题,但在亚洲,它却引起了对社会状况的探讨,因为这是实行灌溉的农业制度下政治当局所特有的职能。马克思曾指出:“……我们在亚洲各国经常可以看到,农业在某一个政府统治下衰落下去,而在另一个政府统治下又复兴起来。收成的好坏在那里决定于政府的好坏,正像在欧洲决定于天气的好坏一样。”[6]

  亚细亚的统治者们认为使国家繁荣远比军事出征更能赢得威望。埃及在每一次社会大变动时期之后,凡恢复了秩序的那些法老们都是名垂千古的。如拉美西斯四世即曾使“尼罗河泛滥滋润田地,如同使妇女能生育”而文明。中国自孟子的时代起,就认为荒年是引起叛乱的正当理由。意大利人的感叹语:“下雨了,该死的政府!”始终是一句不合逻辑的话。但在亚洲,当干旱的时候,诅咒政府倒往往是有道理的。

  但是,东方和西方文化之间的主要区别还没有谈到。在西方,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形成了与日俱增的个人主义价值观。从希腊和罗马、基督教、人道主义和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和自由主义等智慧的大厦中,终于产生了“个人”和“市民”的概念,尽管常常遭到否定和矛盾——诸如奴隶制和农奴制、种族主义和奴隶买卖、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纳粹主义,直到“文明的”资本主义大城市里装配线上的日常单调劳役——以致要彻底实行上述这些概念,仍有一段漫长的道路。

  在集体财产制盛行而仍残存着原始公社结构的东方,有两个典型的特征:有组织的集团比个人更具有普遍性;以及普遍具有天然的集体思想——在这个集体里每个人都有它特定的地位和职能。[7]特尼斯曾直截了当地发展了某些人熟悉地马克思主义地概念,用他的话说,西方一开始就成为了一种“社会”(Gesellschaft)的趋势,而东方直到现在还主要是一种“共同体”(Gemeinschaft)。

  关于这个问题真可以写一本书,但不拟再进一步深入探讨,我们只能把罗马尼亚学者伊翁·巴努的结论摘录于后,供参考,他曾就古代东方哲学问题专门研究了亚洲社会形态,他说:

  长期以来,研究古代哲学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包括作者在内,在假设希腊-罗马世界和东方世界都以奴隶制作为其共同的社会秩序的前提下,讨论了这两个世界的哲学思想状况和社会职能以及它们的总的精神。因此,讨论的前提是,者两种社会制度中大部分都是可比较的。但这个假设却不能为事实所证明,因此,就我们而言,我们决定重新检查原来的假设。即使以全世界人类的共同性为基础,在历史资料和哲学资料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差异也已大大超过相似点,而这些差异使作者考虑到“亚细亚生产方式”这样一个概念。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这些差异得到了解释,我们非常满意地接受这概念,这是一名研究者像掌握了深入钻研历史和哲学状况地工具那样所获得的一项概念。[8]




[1] A. 艾尔曼:《埃及的文学》。

[2]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6页。

[3] 黑格尔常说“把自然看作神的民族是不会自由的”(前引黑格尔书)。

[4] K. H. 贝尔纳德特:《古代东方的崇拜与领袖》,载于《古代》。

[5] 安努阿尔·阿卜杜勒-马利克:《埃及,军事社会》。

[6] 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第146页。

[7] 参阅莉莉·阿贝格:《东亚思想的特点》。

[8] 伊翁·巴努:《论亚细亚社会形态》,载《哲学评论》,法译本载于《论“亚细亚的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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