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俄共“民主集中派”和“工人反对派”文选 为了实现无产阶级民主需要什么 (1920年12月26日) 对“民主集中制”和“无产阶级民主”的态度的变化最近以来,在我们的报刊上和会议上,“民主集中制”、“无产阶级民主”、“民主制”等这些词在各种情况下被广泛地使用着。如果说,在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上,苏维埃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不可能得到占领导地位的多数派的明确的、肯定的承认,一些有关的条件是经过斗争才通过的,那些条文的提法还不明确,那么现在,情况却截然相反,显示出了一种所谓坚决实行民主制的方针。那些捍卫各种“军事化”、“战时化”的同志们所穿的旧鞋还没有破。现在这一切还剩下一些小小的保留和修正意见,他们在讲话、提纲、决议案的末尾说:当然,应当继续“按战时方式进行工作”,要有“极大的准确性、说一不二、负责任、迅速等等”。军事化已由一种完整的组织制度变成了大概是道德上的金科玉律。 而所有这一切都是在完全相同的经济和政治前景下发生的:1920年的冬春,我们曾诚心诚意地设想,国内战争已经结束了,必须寻求和平建设的组织形式。现在的形势也是一样,可是,对民主、民主集中制和军事化的态度却完全不同了。 这就使我们产生许多疑虑,因为我们早就主张实行“无产阶级民主和民主集中制”,反对坚决的“战时化”,主张合理地“把无产阶级民主同富于战斗性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结合起来”。 使我们产生疑虑的还有一个事实:在“坚决”实行民主制的方针下,真正实行无产阶级民主的一个基本的先决条件,并没有受到重视。与此同时,昨天的战时化主义者们所表现出来的民主意向的“坚决性”,包含有使这种民主制本身变成荒诞不经的东西(毫无意义的东西)的危险。 因此,我们认为,提出和解决以下问题是大有好处的:(1)关于我们所能达到的民主制的形式和限度;(2)关于现在仍然没有受到重视的民主制的基本先决条件。应从苏维埃的和党的角度提出这些问题,并加以研究。这两个问题不能分割开来加以解决。虽然我们正处在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前夕,但由于必要,我们应当说明民主在党的范围内的推动力。 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和“无产阶级民主”为了规定我们可能实行的民主制的形式和限度,首先必须把“民主集中制”和“无产阶级民主”这两个概念区别开来,它们是总的社会主义民主制的两个方面,可是往往被许多同志,特别是被那些只是现在才起劲地谈论民主制的同志混淆起来了。 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表示在党、苏维埃和工会等方面的建设中“中央和地方”、“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的正确的相互关系。在苏维埃范围内,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在苏维埃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中。民主集中制可以归结为三项基本原则: (1)领导机关经选举产生(例如,俄共中央由党代表大会选举); (2)下级机关无条件地服从上级机关(例如,省委完全服从中央,中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解散省委并且决定进行改选); (3)同时,上级机关的一切决定都要通过下级机关去执行,下级机关对自己的工作的一切领域或一切部门负责(由此可见,中央委员会不应在党内设“管理总局”,如仅仅服从中央而不服从省委的交通总政治部之类)。 民主集中制,这是一个原则,是一种领导体制,它对于稍微发展了的无产阶级合法组织都实用,不允许对它加以任何限制。 无产阶级民主这个概念涉及一切领导机关——无论上级或下级——的内部结构、它们同群众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的活动条件。 无产阶级民主要求: (1)把尽可能多的问题的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集中在“广泛的开放的委员会”(代表大会、苏维埃和省执行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等等)内,而不是集中在“狭小的封闭的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局、主席团等等)内,或者甚至是集中在个别人手中; (2)假使把执行权同立法权分开的话(这是离开了无产阶级民主,而不是离开资产阶级民主,但在当前这是必要的),那么执行机关应切实对“广泛的开放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一切经选举产生的机构都要通过经常的改选、向选民报告工作、吸引群众参加这些机构的实际工作等等,同群众保持最密切的联系; (4)政权机关要接受工农舆论的监督,为此,这些机关的会议应公开进行,此外,无论在选举期间或非选举期间,工人和农民应当有可能在报刊上或口头地在会议上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 与民主集中制相反,无产阶级民主只能逐步地实行。到达它的“发达的”形式即公社国家的道路是漫长的。我们在选定了这条道路之后,便必须时刻考虑,哪些形式是我们根据历史条件所能做得到的。但是我们既然选定了某些形式,便必须把它们牢牢地固定下来,而不要在一旦出现麻烦(如在前线上或在经济建设中等等)便抛弃它们又走回头路。 民主制在我们的各个不同的建设领域中的运用这里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要把我们的各个建设领域区别开来。例如,在党的范围内,我们必须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否则我们就不会消除党内危机,就不能正确地开展我们的工作。在这里,讨论、决定和贯彻实行都应由“广泛的开放的”(对党员)委员会来进行,责任制、报告工作、联系群众、批评自由、公开性(在党内)都应是最充分的。即使考虑到将来可能出现各种令人伤脑筋的事情,我们也必须牢固地、彻底地习惯这一切。决不能再把工人的先进部队和农民共产党员置于襁褓之中。只有在真正“紧急”的情况下,才容许实行某些限制。假使重新爆发战争,我们必须保持着党内民主而不是不要民主去进行战斗,而且,也许我们会战斗得更好。 在苏维埃建设的领域内,对民主的限制应当多一些。在这里……[1]更多的事情是由“狭小的封闭的委员会”解决(不过,也不妨尽可能多地向大众公开)。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限制:对于各反革命的政党(包括反动的孟什维克党),则不可能实行批评自由和公开性。只有各个真正苏维埃的党派和非党的工农群众,才能享有这种自由。我们一定会变得更加强大,会使工人吃饱,会把工业和农业搞得好一些,那时我们才让苏维埃政权的敌人发泄他们的恼怒。除了这些限制之外,我们必须广泛地发展和巩固苏维埃民主的各种形式,而且,同时不要忘记,有这些民主形式比没有它们,我们将战斗得更好。 在经济建设领域中,我们遇到了重新提出的关于“经济”民主和“生产”民主的问题。在这里也应当十分小心谨慎。经济活动是在各个基层组织中进行的,这些组织的参加者的利益往往同工人和农民的整体利益相矛盾。在这里,“彻底地”(达到荒谬的地步)实行民主制,就会使我们得出这样的看法,例如要让乡的农民代表大会自己规定缴纳余粮的数额并采取完成它的措施。显而易见,如果实行这种“民主制”的话,我们很快就会饿死。如果我们用各该企业的工人选举每一个工厂管理处的办法,来“吸引工人参加生产管理”的话,我们也会遇到几乎同样的后果。在铁路上或水运业中,这样的“民主”大概会使粮食不被运到城市;而在工厂中,这样“民主”则会使农民将来也得不到工业品。 在同经济破坏进行殊死的斗争中,社会主义的国家不得不要求每一个经济基层组织的参加者,要么进行紧张的劳动,要么交出紧张劳动的产品(农民的粮食),它暂时没有能力对这些牺牲给与全部报酬。在这样的条件下,在经济领域内对民主加以限制……[2]那些机关不是由该基层组织(工厂、村庄的团体等等)的参加者选举,而是由代表工人和农民共同愿望的组织挑选。这样选出的机关给一个进行工作的人一种有限期的任务,使他担负个人的纪律上的责任,并且要求他报告执行的情况。 显然,问题的这种提法并不排除倒反而要求:(1)力求以工人和农民充实管理经济的整个机构;(2)对事情的正确安排(这是现在所缺乏的)进行全面的群众监督;安排这件事情,这是有关组织的重大任务(例如工会在工业生产中);(3)吸引群众来促进经济建设工作(例如通过播种委员会吸引农民完成必须达到的播种面积);(4)最广泛的公开性、最全面的讨论和批评等。 但是,在经济领域中我们不能实行“发达的民主”。当我们谈论民主制时,我们应当最广泛地提出的,是关于政治民主的问题,而不是关于经济民主的问题。 从上层开始,实行无产阶级的苏维埃民主我们且不徒劳无益地泛泛地扯一通,把问题扯到旁边去,我们最好是更进一步提出关于政治民主的问题。在这一方面,我们所需要的决不仅仅是一些好听的空话,而是我们的机构的上层要有切实的具体的变化。但这些上层却恰恰很不怎么样。可是,只让省执行委员会和省委讲民主,那是完全不够的,也要稍微涉及到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才行(会议的次数要更频繁一点,会议上的立法活动要更多一点等等)。 最近三年当中,我们的苏维埃机构的上层,就实质而言,在许多方面严重地离开了无产阶级民主,就形式而言,严重地离开了宪法的条文。一方面,我们……[3]另一方面,实际上,我们的那些强有力的、真正的高级领导机关本身却又消失了。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软弱无力,这是人所共知的,它依靠会议制度的帮助算是恢复了,但仅仅是一个监督的机关。可是,连似乎是排挤了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人民委员会和国防委员会,实际上也不是把主要的讨论、决定特别是执行都集中自己手中的机关。在那里,主要是把已由各主管部门付诸执行的、已在别的地方讨论过并且决定了的事情在形式上固定下来而已。 具体的政治领导中心是俄共中央,更确切地说是它的政治局。各种法案、外交照会、军事计划等等的草案都在这里进行研究、获得通过或者被否定。所有这一且都在形式上通过人民委员会或国防委员会去实行,或者甚至不通过它们(如外交照会或军事)。 也许,这一切对于以往的那个时期来说是必要的和正确的(虽然我们并不这样看)。但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假使我们现在要开始谈论无产阶级民主,我们就要特别注意这一点,这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甚至比关于省执委和省委的民主化问题更重要,因为过去它们的官僚主义也比较少。那么,现在我们应当得出一些什么样的结论呢? 第一个结论。随着战争的停止和苏维埃政权的完全巩固,象国防委员会和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在立法机关的意义上)的必要性已不存在了。人民委员会的一些紧急的日常事务可以由它的主席团处理。国防委员会是多余的。应无条件地取消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的一切立法权,因为通过特殊的军事机关而进行特殊的军事立法,这在资产阶级的国家法中也被认为是落后的形式,而完全不是民主的形式。 第二个结论。我们必须把许多主要的事务集中在“广泛的开放的委员会”即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中讨论和决定,一切并非“刻不容缓的”主要法令都应由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审查。而真正刻不容缓的立法和行政工作则集中于人民委员会,而且是确实集中于人民委员会,而不是被交给非经宪法规定的主管部门和机关去办。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的立法活动应当减少,它的职能是:筹备和召开会议,监督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和法令的贯彻执行,使中央和地方的一切政权机关保持正确的相互关系。 第三个结论。必须切实实行人民委员会向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的制度。这种工作报告包括:陈述人民委员会所采取的行动,并说明原因和动机。这里还包括关于外交和军事的工作报告,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对这些事务的了解应不比英国资产阶级下议院的议员更少。在必要时,报告可在非公开的会议上或专门的委员会内作。 第四个结论。必须切实实行人民委员会和人民委员对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的制度。季诺维也夫同志向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提出的提纲草稿中说,要委托新的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审批各人民委员部、各管理总局、各中央机关等等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这是不正确的。应去掉“委员会”这个词,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可以和应当审批各人民委员部的一切组成人员。 从上层起实行无产阶级民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