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刘少奇

 

刘少奇

(1898.11.24-1969.11.12)


 

  刘少奇,本名或谱名绍选,字渭璜,生于湖南省宁乡县富庶的农民家庭,1920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进入莫斯科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回国,几次领导铁路工人罢工,最著名的是当年9月同李立三等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在1925年至1926年间,刘少奇在湖北和上海又多次领导政治运动和罢工,成为中共白区工人运动的主要负责人之一。1927年当选中共中央委员。1929年夏调任满洲省委书记,在中东路事件中发动反对国民政府和张学良、支持苏联的运动。1934年10月参加长征。1936年担任中共北方局书记,领导该地区抗日运动。1941年皖南事变后,出任新四军政委兼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参与重建新四军,扩建华中抗日根据地。1939年至1941年间作《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演讲。1943年返回延安并当选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在1945年的中共七大上作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系统论述“毛泽东思想”,将之明确写入党章,本人当选中央五大书记第二位。1947年3月,国军攻占延安,刘少奇和朱德转移到华北负责中共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的工作。
  中共胜利后,刘少奇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9年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主持中央一线工作。文化大革命之初,因为同“发动群众造反”的路线对立,派出工作组压制学生造反,而与毛泽东起冲突,之后被当作“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打倒。1969年拘禁于河南开封时病逝。

【资料】《批判资料——中国赫鲁晓夫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言论集(1923年8月-1967年7月)》(1967年9月编印)



Ø 大革命时期( -1927) Ø 白区工运(1928-1936) Ø 苏区时期(1932-1948) Ø 解放前后(1949- ) Ø 附录


 大革命时期( -1927)

对俱乐部工作的回顾 (1923.8.20)
俱乐部组织概况(1923.10.10)
“二七”失败后的安源工会  (1925.4)
一年来中国职工运动的发展——在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报告(1926.5)
工人阶级在革命中的地位与职工运动方针 (1926.5) (此文为上文报告之《结论与进行方针》摘录)
工会工作中的三个问题(1926.12)
论陈赞贤同志在赣被害事  (1927.3.17)


 白区工运(1928-1936)

论口号的转变  (1928.10.5)
最近中国职工运动,国民党工厂法、工会法与赤色工会目前的任务 (1931夏)
关于工运的意见 (1931.10.5)
加紧领导工人的自发斗争 (1931.12.1)
建立辅助组织问题 (1931.12.1)
在目前反帝运动中赤色工会应努力的工作 (1931.12.11)
罢工策略 (1932.1.1)
国民党封闭永安二厂工会及逮捕工人,我们应否号召工人反对? (1932.1.17)
批评“退出黄色工会”的策略 (1932.1.18)
某某兵工厂罢工斗争的经过和教训 (1932.1.21)
职工运动中的两个问题 (1932.3.11)
肃清关门主义与冒险主义  (1936.4.10)
关于白区职工运动的提纲 (1936.4)
怎样进行群众工作──给群众工作的同志们一封信 (1936.10.15)


 苏区时期(1932-1948)

苏区阶级工会的会员成份 (1932.4.25)
再论苏区工会的会员成份并驳锹同志 (1932.10.20)
停止“强迫介绍”与救济失业工人 (1933.6)
在两条战线斗争中来改订合同 (1933.6.30)
农业工会十二县查田大会总结 (1933.11.5)
与忽视工人日常经济利益的倾向作斗争 (1933.12.10)
用新的态度对待新的劳动 (1934.3.20)
论国家工厂的管理 (1934.3.31)
在苏维埃政权下工会的作用与任务 (1935.11.27)
关于大革命历史教训中的一个问题 (1937.2.20)
关于白区的党和群众工作 (1937.5)
关于群众运动的政策  (1937.10.16)
民众运动讲话大纲  (1938)
论组织民众的几个基本原则  (1939.5.1)
中国职工运动简史 (1939.5)
关于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  (1942.12.9)
六年华北华中工作经验的报告  (1943.3)
对华中工作的意见  (1943.6.18)
在陕甘宁边区工厂职工代表会议上的讲话 (1944.5.20)
对出发东北工作同志的报告(1945年8月28日)
时局问题的报告(1946年1月31日)
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  (1946.5.4)
在晋察冀干部会上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讲话(1947年4月8日)
在全国土地会议主席团会议上的讲话(1947年8月9日)
在全国土地会议主席团会议上的讲话(1947年8月16日)
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报告(1947年8月20,21日)
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讲话(1947年9月4日)
关于城市群众工作问题 (1947.12.14)
老区土改方针(1948年1月13日)
新中国经济的性质与经济建设方针(1948年12月22日)


 解放前后(1949- )

不要打乱企业组织的原有机构 (1949.1.15)
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方针与问题(1949年2月8日)
立即进行对外贸易(1949年2月16日)
依靠工人,发展生产(1949年3月12日)
关于城市工作的几个问题  (1949.3.12)
同对内对外贸易负责干部的讲话(1949年4月20日)
对天津工作的指示(1949年4月24日)
对天津国营企业职员的讲话 (1949.4.25)
在天津职工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1949.4.28)
在文教工作汇报会上的发言(1949年4月29日)
在天津市工商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1949.5.2)
中国就要进入建设时期(1949年5月05日)
关于工会工作问题的报告 (1949.5.5)
答宋棐卿(1949年5月8日)
在全国青年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49年5月12日)
在北京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49年5月19日)
新中国的财政经济政策(1949年6月4日)
关于财政经济政策问题的报告(1949年6月4日)
在东北局干部会上的讲话(1949年8月28日)
在中华全国总工会招待亚洲各国工人代表的会议上的讲话(1949年12月1日)
对安子文等人的谈话(1950年1月28日)
给七姐的信(1950年5月2日)
“三年准备,十年建设”(1951年5月07日)
在政协全国委员会民主人士学习座谈会上的讲话(1951年5月18日)
对山西省供销合作社工作给薄一波、刘澜涛的信(1950年5月20日)
在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一层第二次会议上关于土地改革法的讲话(1950年6月)
在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上的报告(1950年7月25日)
论国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1951年5月、6月)
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结论(1951年5月23日)
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51年6月7日)
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大体设想(1952年10月20日)
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53年7月18日)
我的自我批评(1954年2月)
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步骤(1954年9月15日)
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1955年11月16日)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会议上的讲话(1955年11月16日)
在地方工业部汇报工作时的讲话(1955年12月27日)

改变粮食征购制度不要单纯学苏联经验(1956年1月02日)
同南斯拉夫新闻工作者代表团的谈话(1956年1月10日)
在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上的祝词(1956年4月30日)
对新华社工作的讲话(1956年6月28日)
关于检察院工作的讲话(1956年7月7日)
有关劳动工资问题的一些意见(1956年1月7日、8日)
在各省、市委组织部长会议上的讲话(1956年12月4日)
关于研究工人阶级问题的谈话(1956年12月17日)
准许私人办厂(1956年12月29日)
适当放权,因地制宜(1957年11月14日)
关于统一战线政策方针性的若干问题的谈话纪要(1957年12月13日)
我国应有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1958年5月30日)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学习讨论会上的发言(一九五九年十一月)
目前的经济形势到底怎么样(1962年5月11日)
加强基层领导,改进工作作风(1962年7月18日)
实行固定工和合同工并存的劳动制度(196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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